《頭條新聞》司法覆核案 港台及通訊局各勝一半
2021-11-26 00:00
申請人為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及香港記者協會,建議答辯人為通訊事務管理局。周官在書面判詞中指出,去年二月十四日播放的香港電台電視節目《頭條新聞》 遭逾三千名公眾投訴,「驚方訊息」環節中由王喜飾演虛擬警員主持「忠勇毅」,身穿類似警務人員的裝扮,並以廢物膠袋裹着頸項和雙手,出場時從大型垃圾桶內冒出,站在大型垃圾桶內說話,暗示警隊屬於廢物、毫無價值、令人厭惡。另一名角色在 「無品芝麻官」環節中說:「醫生呀,你唔夠口罩就早啲出聲吖嘛,衙差(寓意警察)就大把有得剩」,意指警方囤積個人防護裝備。
周官認為通訊局識別《頭條新聞》是諷刺性個人意見節目一事不存在法律錯誤,警察應被視為《電視廣播守則》第三章第二(b)段中所指的社會群體,而節目對警方作惡意的描繪,旨在污衊整個警隊並對整個群體作無理攻擊。另外,周官認為《頭條新聞》「驚方訊息」沒有「做足功課」,即使根據傳媒報道亦可知道警方因人手不足而暫停巡邏油尖旺區等地區,故通訊局指港台沒有盡力確保節目內準確的測試結果合理,法院不應介入,故「驚方訊息」的確違反《電視廣播守則》。
另一方面,周官表示對於「無品芝麻官」所指警方囤積多餘的外科口罩的內容,通訊局指港台沒有盡力確保有關言論真確,但周官認為通訊局及投訴人沒有證據證明此為虛假證據,便裁定港台沒有盡一切合理努力確保節目內的真實資料準確無誤。港台亦無法證實警方有過剩外科口罩的說法是真還是假,周官強調不知真假的消息不能斷定為「虛假」,因而認為通訊局犯了原則上的錯誤,故推翻其不合理又站不住腳的裁定,即改為裁定「無品芝麻官」沒有違反《電視廣播守則》。對於通訊局裁定港台沒有表達多方面意見一事,周官指通訊局沒有考慮到港台實際上兩度邀請警方受訪但遭拒絕的事實,而港台並非故意不給予警方反駁的機會,故推翻通訊局裁定港台沒有履行須讓多方面意見得以表達的責任之決定。
案件編號:高院憲法及行政訴訟一六八五——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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