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世紀中大學生會宣布解散

2021-10-0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創立逾半世紀的中文大學學生會,拒絕校方要求獨立註冊、自行承擔法律責任,昨宣布解散,屬下多個組織網站亦悉數關閉。然而《中大學生會會章》無條文規定解散,學生會僅稱以學生最大利益着想,未解釋程序。學者周保松質疑,學生會單方面解散「於理於法不合」,剝奪學生表達意見及投票的基本權利;校方亦感遺憾,強調會在過渡期間,致力減少對學生的影響。

中大學生會幹事會內閣「朔夜」參選宣言涉鼓吹違法,校方二月宣布與學生會「割席」,提出五大措施「制裁」,包括要求學生會註冊為獨立社團。過去八個月,經歷「朔夜」總辭、幹事會臨時行政委員會重組、代表會提出註冊為獨立社團的議案被推翻等連串風波後,中大學生會昨發表聲明,指上月十日召開聯席會議,接納代表會全體代表請辭,及解散中大學生會之議案,成為本港首個主動決定解散的大學學生會。

聲明未清晰交代解散原因和理據,僅稱就校方要求向政府獨立註冊、自行承擔法律責任,曾徵詢專業法律意見,獲建議「不需要」獨立註冊,「若順應法律意見,學生會五十年之歷史恐終於此朝;否之,我們則難以自處的兩難」,形容解散是「為同學最大利益着想」。據悉,學生會擔心向警方登記為註冊獨立社團,或遭審查和取締,為杜絕被捕風險,拒絕應校方要求行事;上月通過議案後,延至臨近本月校方提出的最後限期,始作宣布。

中大對學生會決定主動解散表示遺憾,重申按照社團條例或公司條例註冊,是讓學生會得以合法而有效地持續運作之最可行方式。學生事務處將處理以往由學生會負責的相關服務,稱將致力在過渡期間減少影響。

學生會辦公室昨已閉關,門外張貼解散通告,而隸屬學生會的幹事會、代表會等組織,昨亦悉數關閉網站。

據悉,學生會銀行戶口一直以校方名義管理,學生會解散後的經費存款、其他學生團體支援,以至學生會會長擔任,教務委員會當然成員的席位如何處理,目前仍未有宣布。

翻查《中大學生會會章》,無條文規定解散程序;決議解散的聯席會議,僅次於全民投票及全民大會,屬非經常性會議,處理突發及重大事宜。

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副教授周保松昨於社交平台發文,質疑聯席會議無「合憲」理由宣告學生會解散,形容是「於理於法不合」,「這等於剝奪了所有中大學生對共同體的生死存亡表達意見和參與投票的基本權利」,並稱唯一正當做法是修改會章,加入「解散」條文,再按章辦事。八月請辭的幹事會臨政主席馬活言留言回覆,承認「預咗俾人鬧」,並指保護學生的安危,比起維持學生會組織架構更重要。

一九年擔任學生會會長的蘇浚鋒回覆本報指,連月來多個公民組織相繼解散,學生會過去一年來備受校方打壓,自「朔夜」風波後,已陷入被逼停運境地,成員亦被紀律處分,明白及理解學生會解散的決定。他批評校方將學生放於兩難處境,質疑其回應是「貓哭老鼠」。他認同學生會的角色無法被校方取代,冀盼將來在社會環境許可下,出現有魄力的學生,重組學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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