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飛龍︰中央須評估美港脫鈎風險

2021-08-2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反外國制裁法》尚未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認為,法例細節問題仍需研究,包括深入研究在港企業面臨中國及外國相互制裁時如何作出商業決策。他相信,中央需評估美國與香港脫鈎的風險,亦要考量香港立法會換屆問題,而《反制裁法》在港本地立法毋須一定要在本屆立法會完成。

田飛龍昨表示,《反制裁法》仍有細節問題需要研究,特別是在香港落實後,如何與中央執法機制協調,亦要深入穩妥研究在港企業面臨外國制裁及中國反制裁時,如何作出商業決策、能否申請豁免等。

他解釋,美國在香港的商業活動多,中央需要評估美國同香港需脫鈎的風險,亦要顧及美國持續打擊香港經貿地位的挑戰。由於國家《反制裁法》相應細節亦未出台,需在一國兩制層面下互相探索,面對全新法律,審議手法不會與早前處理《香港國安法》及完善選舉制度等的傳統法律一樣,必須經過討論,確保法律發揮香港市場功能,並將市場衝擊降到最低。

根據內地立法程序,全國人大常委會納入議程的法案,通常審議三次才表決,當中意見較一致可審議兩次表決,至於議題單一或涉及部分修改的法案,審議一次即可表決,故田飛龍認為今次做法不罕見,至於十月人大常委會再開會時,會否就《反制裁法》進行第二次審議,目前說不定,需留意美國對香港的制裁行動會否變本加厲,有機會令法案通過來得更加逼切。他又認為,中央有考量香港立法會換屆的問題,涉技術性因素,法案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到香港立法實施有一定時間,毋須一定要在本屆立法會完成。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表示,若《反制裁法》日後要交由本地立法落實,時間見緊逼,但以現時立法會處事效率,相信有機會趕及在本屆會期內處理。

他下星期將在立法會提出無約束力動議,討論港府在面對制裁時的應對措施。他重申,面對外國制裁時,香港若作出反制裁措施,是義不容辭,盼能平衡考慮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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