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遺禍教訓深 依法除亂須重手

2021-08-16 00:00

成立了十九年的「民間人權陣線」(民陣),終於自行了斷,走到末路,它壯大的歷程及對香港「由治到亂」所起的作用,很值得各方深思,從中找出動亂病源加以清除,並以此為鑑避免重蹈覆轍,只有這樣,才可令香港真正回復穩定,經濟民生得到大改善。特別是外國勢力仍對港滿懷敵意,動亂暗湧還未靜止,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就指有人或會借《反外國制裁法》炒作,意圖渾水摸魚;所以政府必須吸取教訓,及早設防,落重手清除留下的動亂因素。

長期違法存在 當局未加遏制

民陣是香港回歸後發動反政府群眾活動的最主要組織,二○一九年反修例風暴期間,更先後舉辦六次大型遊行,許多人只知道它是活動的帶頭者與申請人,而不了解其四個若隱若現的特點:第一,它是由多個反對派團體和激進派系合組而成,成為了多股反政府力量的掩護傘,藉此把一批背景複雜的政治組織「模糊化」,利用簡單化的議題鼓動群眾的抗爭情緒,從而達到動員「最大化」。

第二,民陣雖然舉辦多次大遊行,每次都與警方商討活動細節,並成為傳媒報道的焦點,但難以想像的是,它竟一直都是不合法的組織,既沒有進行有限公司註冊,也未向警方正式登記為社團。換言之,它長期在法律灰色地帶中茁長,翻雲覆雨,當局卻為免激起反彈,對其違法存在視而不見,甚至肯定民陣的對話地位,讓其變相「合法化」。這有法不依的處事常態,助長了民陣發展,最後成為沒法駕馭的怪獸。

第三,民陣多年來披着「和理非」的偽裝,舉着正義旗幟,藉此發動大量一腔熱情的市民上街,而在背後則與激進勢力建立攻守默契,戴着不同面具分頭行事。在反修例風暴期間,行動都會出現同一模式,就是先由民陣搞和平合法遊行,號召最大數目的市民參加,當群眾夠多,警方便沒可能在遊行結束後要求散去,那時激進分子就利用人群掩蓋,在街頭堵路打砸縱火。事實上,民陣與黑暴是兩位一體的動亂聯盟,當局卻一直分開對待,令制亂事倍功半。

第四,民陣聲稱沒有得到外國資助,但其部分財政收入由募捐而來,真正來源沒法清楚辨別,而且參與民陣的組織中,部分有拿外國的錢,財政上與民陣千絲萬縷,難解難分。特別是由佔中到反修例風暴期間,外國勢力介入香港動亂日益明顯,民陣已與此連成一線,部分成員更到台灣參與綠營的研習活動。

前車之鑑慘痛 執法不可鬆懈

綜合上述特點,當局應吸取幾個經驗:首先,民陣早已是反對派和激進派圖逐步奪權的一個大聯盟,目標和策略都甚鮮明,但政府一直沒有深究其政治複雜性與危害性,未能及早加以遏制、削弱、分化,反而處處顧忌寬待,讓禍根愈長愈深。

此外,當局沒有嚴格依法行事,有法律手段而不採用,讓民陣在法律縫隙中操弄議題,不斷為擴大力量造勢,最後一發不可收拾。

前車可鑑,民陣雖然已自行解散,但根據法律原則,其做過的違法事情,當局必須繼續追究,如找到真憑實據,便依法行動。這態度不僅用於民陣,對其他涉嫌違法的組織,不管是涉及《香港國安法》還是其他法例,都要嚴格執法,只有這樣,才可以清除動亂根源。

近期香港政局雖趨於平靜,但國際風雲變幻,本地也暗湧處處,兩者亦互相呼應,所以「制亂」仍應是政府不能鬆懈的重點工作。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日前接受本報訪問時說,「由亂而治不足夠,更要由治而興」。此段話的深意是,有效制亂才可以達到良政善治,下一步就要努力振興經濟民生,「治」和「興」是分不開的,如果動亂不止,經濟大改善必然沒法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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