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廚管有雷射筆囚五月

2021-07-3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五歲男廚師去年五月在旺角被搜出一支雷射筆,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五個月。裁判官梁嘉琪判刑時指當日有人叫囂,警方多次警告下無效,被告身在現場已具一定程度危險性,單是如此已須負相當刑責,惟考慮他初犯,故判其入獄五個月。

二十五歲被告劉曉峰,被控於去年五月十日在豉油街與通菜街交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雷射筆。同案另二十二歲西廚學徒方佐瑋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被判監六個月。

案件編號:九城刑事二八二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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