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年認非法集結藏武器候判

2021-07-3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八月三十一日晚有示威者進入港鐵太子站破壞設施,十三歲患過度活躍症的男生於車站內被搜出管有兩枚自製燃燒彈,經調查後發現他當晚曾於旺角一帶堵路。男生昨於區域法院承認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兩罪,姚勳智法官下令被告還柙至下月二十日以待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始判刑。

案發當晚十時約百名示威者在旺角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交界附近集結及架設路障。被告參與其中,並把垃圾、磚塊移到車路上,又將膠盒踢至一輪雙層巴士前面,導致交通停頓,示威者後來因警方驅散而湧入旺角站,部分人更破壞月台閉路電視等設施。至約晚上十時四十分,一批示威者衝上往太子站的列車,與車廂內乘客發生激烈對峙。列車到達太子站後,示威者用長棍、警棍、雨傘等襲擊乘客,同時在車門外不斷揮動雨傘及長棍,又指嚇及辱罵乘客。

警方接報到場,翌日午夜十二時許在太子站三號月台扶手電梯拘捕被告,並從他的背囊搜出兩個自製燃燒彈,即兩個載有濃烈酒精氣味、進口位置塞有布條的玻璃樽,及兩個打火機。被告於警誡下保持緘默。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七三八——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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