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稱見死者再舉刀揮向店長遂開槍
2021-07-1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五十四歲吸毒漢於前年三月十六日在油麻地持刀斬傷超市店長,遭警員擊斃。死因研訊昨踏入第二日,開槍警員供稱,當時他與同事在警車上看見死者持刀在街上跑,遂落車追截到肇事超市,看見死者與店長對峙,死者用刀劈向店長頭部。警員便把佩槍指向死者及作出多次警告,但死者沒有理會及再次舉刀揮向店長,警員遂開槍並擊中死者。另救護員關立文供稱,死者在他趕到現場時已經沒有心跳及脈搏,須立即送往醫院急救。
張隨後見到,受襲的店長用雙手按着死者的肩膊將其推向凍櫃,張則在距離死者六呎的位置用槍指向對方,不斷說:「放低把刀,警察,咪郁」,惟死者仍舉起持刀的右手,「由上而下,快速連續地斬向傷者頭部」,張稱:「呢兩下斬中,見到有血」,店長隨即用手按着出血的後腦並向後退。張意識到店長有生命危險,遂再次發出警告:「警察,咪郁!否則開槍!」死者沒有理會並再次揮刀,張欲再發警告:「警察,咪……」惟話音未落,死者的刀再次逼近店長,林當下立刻開槍,死者中槍倒地。
張事後將警槍放回槍袋,上前照顧受傷的警長及死者,用毛巾為死者止血。死者當時右邊胸口近乳頭位置,有約兩厘米的槍傷,張指其「用眼望住我,啊啊聲無講嘢」。及後,有便衣及軍裝警到場協助,張則返回警車協助調查。
對於死因裁判官黃偉權質疑,林在與死者僅相距六呎,為何要瞄中有心臟、肺等重要的器官的上身,而非手腳。林解釋稱,他以往接受的訓練均教導不論遠近,皆是射向人體最大面積部分,因命中機會率較高。
救護員關立文供稱,當日下午十二時三十四分在油麻地救護站收到指示,在佳寶超市發生襲擊受傷事件,並在前往現場途中,進一步得悉分別有兩名中槍及刀傷傷者。他到達現場時,警員在為死者進行心外壓急救。他隨即用心臟除顫器為死者進行檢查,發現其已經沒有心跳及脈搏,身體亦沒有電流活動,遂無法進行電擊,須送醫院急救。死者登上救護車後,關沿途為其進行心外壓,試圖幫其恢復心跳,惟死者全程沒有呼吸及脈搏。
案件編號:死因研訊 二五八──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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