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證人:每人對「光時」口號理解均不同

2021-07-14 00:00

辯方證人李立峯(左)及李詠怡作供。
辯方證人李立峯(左)及李詠怡作供。

(星島日報報道)首宗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二十四歲餐廳侍應唐英傑案,昨在高院續審。主審法官彭寶琴向辯方專家證人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提出,梁天琦創作的「光時」口號所用的「光復」一詞採納了「光復行動」的意思,而英文媒體曾以「Reclaim(取回)」,但梁天琦以「Liberate(解放)」一字作為「光復」的英文翻譯,會否認為梁天琦亦想傳達「解放香港」,讓香港獲得自由。李詠怡表示,此問題難以作答,由於梁天琦演說時只使用中文,叫喊口號時亦使用中文,故有中英對照的問題,她沒有費盡心思去深究梁天琦就「光時」口號英文翻譯的用字選擇。

控方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昨質疑李詠怡去年接受網媒訪問時,曾說:「就算最後唔能夠阻止法例通過,你(泛民)最低限度都唔好俾政府過得咁容易呀……如果總辭,政府就可以大條道理地講,現在不是我不讓你們留在立法會,是你們自己走晒,於是他們就真的好舒服,法例要點過就點過,長驅直進」。李詠怡解釋其言論與梁天琦提出口號時的語境截然不同,不應相提並論。她指自己為溫和派學者,當時在訪問只想表明如果泛民總辭,便沒有人可以投反對票以反映公眾利益。控方問李認為梁天琦有沒有可能獲得議席進入立法會後推翻政權,李則指自己無法代表梁天琦回答。

李詠怡認為每個人對「光時」口號的理解均有不同,而「光時」口號沒有確實的官方解釋,而人們詮釋「光時」口號時的主觀性受任何事情所影響,小至身邊事件大至其政治信仰,即使同一人在不同時間對「光時」口號亦可有不同的解讀。李詠怡另指自己沒有參與辯方專家報告中的電話訪問、線上問卷調查、示威活動現場調查及焦點小組訪談等,該些研究數據由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所得,李詠怡亦認同李立峯的調查方法及結果。

另外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亦以辯方專家證人作供指,他在電腦科學系同袍的協助下撰寫電腦程式,去計算LIHKG討論區(俗稱連登)每日有多少帖文出現「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港獨/香港獨立」、「五大訴求」的字眼。李立峯招募了四十人進行焦點小組訪談,其中一人參與討論時指自己一直不支持港獨,亦因「革命」一詞有推翻政府之意,但隨著時間的流逝,便認為「光時」口號沒有推翻政府之意,更有爭取自由及公義之意,讓香港人團結起來,而他叫喊「光時」口號時亦感覺自己與他人有連屬感。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二八〇——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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