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訂假新聞法 願聽各方意見

2021-07-1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早前表明會研究立法打擊「假新聞」,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昨表示,當局先就訂立「假新聞法」進行法律研究,再視乎實際情況去做,當局是持開放態度,任何手段包括行政及立法都會考慮,亦會聽取意見。

李家超昨在電台節目上表示,如須立法規管假新聞、假訊息,必須先行處理定義問題,同時,須考慮會否對社會造成傷害,以及平衡資訊與新聞自由、整體社會利益。目前,政府正進行法律研究,參考其他普通法國家會如何處理相關問題,分析如何訂立適合香港的「假新聞法」,包括考慮行政措施和民事手段。

他希望未來一旦訂立的法律能足夠規管、處理現時的問題,例如二○一九年出現的嚴重情況。他強調,政府持開放態度,倘傳媒業界自行訂立守則、準則,情況會否已有改善,「導致我們在規管方面可以考慮有靈活度?這要按實際情況。」至於否做進行公眾諮詢,他稱政府願意開放聽取意見。

在二○一九年之前,他形容新聞工作較為自律,但一九年起社會充斥大量假訊息及歪理,例如散播「八三人警察打死人」錯誤引導社會等,有關情況不能繼續存在。他又指,社會有許多歪理被視為合理現象,「例如所謂的違法達義、所謂『有刑事紀錄令生活更多姿多采』」,承認政府過往的宣傳工具效果不合預期,促社會撥亂反正。

香港記者協會回應表示,以「行政及立法手段」強行干預「社會契約」式的社會運作,只會適得其反,冀政府在提出所謂「假新聞」的名詞,或對新聞界妄加非議前,先了解界別的運作。記協表示,本港新聞界向來採「自我規管」,公眾可於記協網站上,取閱新聞從業員的相關守則。而多個新聞組織均設有投訴機制,包括記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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