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追擊】劏房起始租金倡封頂 不多於差餉租值三成

2021-07-1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最快年底實施劏房租管,但未有規管起始租金成為漏洞,業主紛預告加租。有政黨早前要求當局將兩年租金加幅上限由百分之十五下調至百分之十,亦有議員直言,當局更應着手研究監管起始租金,建議整個單位的租金收入,不可多於應課差餉租值的三成,既可防止業主濫收過高租金,同時在獲得合理利潤情況下,可避免業主離場。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強調,要平衡不同持份者利益,若規管力度傾側一方,反而導致業主退場或「揀客」,造成反效果,更指出一旦劏房供應減少,反問「這群住在劏房的市民可以去哪裏住?」

劏房租管草案出爐,規定租金加幅不可超過差估署租金指數,兩年後續租的加租上限為百分之十五,但未有將首份租約的起始租金設限。本報日前率先報道,業主紛研究在訂立首份租約時,預先將租金大幅提高於市價水平,再向租客提供「回贈」,並以按年遞減「回贈」優惠,變相加租。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有關情況已預見規管會出現漏洞,業主可構思出「假租約」等方法應對,故認為政府若推行租金管制,必須將起始租金封頂。

就政府當局多次重申,計算起始租金需要涉及大量資料及數據計算,現時難以實施。惟田北辰認為,政府毋須以每個房間的租金計算,只需以單位未分間前的租金計算即可。因應政府對於每個單位均有一個「應課差餉租值」,該租值是假設物業在指定的日期出租時,估計可取得的合理租金,故田北辰認為,政府可以「應課差餉租值」作為計算的基礎。

田北辰說,過去曾經向社區組織了解,一般的劏房業主的業主,在分間單位時需要付出額外成本,因此整個單位的合共收到的租金收入,亦較一般單位高約三成水平。他認為可以此作為指標,在單位分間成多個劏房戶後,整個單位的租金收入,不可多過「應課差餉租值」的三成。

他舉例指,若政府就某個單位的「應課差餉租值」為每月約二萬元,則無論業主如何將單位分拆出租,各劏房合計收取的租金,不可超過二萬六千元之內,即不超過「應課差餉租值」的三成。他稱,有關方法可解答政府的疑難,在單位租金設有上限的情況下,讓業主自行決定每個分間房間的價值。他認為以此作為指標,可避免業主濫收過高的租金,同時在合理的利潤下,亦可避免業主在規管太嚴而離場。

有劏房業主向本報表示,雖外界認為劏房居住環境差,惟劏房租務市場相當穩鍵,一般市區劏房可在市場放盤後一個月內租出,可見市場需求相當大,為基層市民提供相對可負擔的選擇。他稱,業主將單位分間成多個劏房戶,裝修費可高達百萬元,期望收取的租金收入亦較高,假設政府將租金設封頂上限,若收得過緊,料將引發業主離場,變相令市場上的劏房供應縮減。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昨早在電台稱,劏房租務管制措施計畫將劏房每兩年加租設一成半上限,是參考了差餉物業估價署過去多年的數字,再考慮整體市場運作及租戶負擔能力等,屬合理指標,對議員計畫在立法會提修訂議案,政府持開放態度。他強調,政府並非要取締劏房,而是要平衡不同持份者利益,若規管力度傾側一方,反而導致業主退場或「揀客」,造成反效果,更指出一旦劏房供應減少,反問「這群住在劏房的市民可以去哪裏住?」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