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人人】「師師相衞」何時了?(上集)

2021-06-25 00:00

社會近年時常充斥着「專業自主」的口號,但市民必須認清專業自主從來不能凌駕法律,亦不能凌駕公眾利益。作為議員,當見到某些所謂專業團體無視社會大眾利益時,就要站出來指責,以正視聽。

我無意針對任何團體,但以近期教師失德,家長投訴無門為例,因現時《香港教育專業守則》(《守則》)的條文是三十一年前制定的,與社會近年發生的事已脫節,家長根本未能引用相關條文投訴,導致失德教師仍然如毒瘤般存在於教育體制內,荼毒學生。上個月我有一口頭質詢關於教師專業操守,局方回答指《守則》是由教育團體代表組成的「教育工作者專業守則籌備委員會」制訂,於一九九〇年公布,作為教育工作者的行為規範。操守議會曾就已公布逾三十年《守則》編寫實務指引及參考事例,並於二〇一六年進行諮詢。然而,因個別教育團體和立法會反對派提出強烈反對,操守議會將實務指引擱置。

當收到教育局以上回覆時,我感到非常詫異,因為影響全香港學生、家長的《守則》,竟然可因一個團體的反對而擱置。表面是專業團體,實質是為「包庇行內壞分子」無所不用其極,情況就如我一直予以批評「醫醫相衞」的醫委會。早年醫委會加入四個業外代表都被反對,輸入海外醫生,減病人輪候時間又反對。病人投訴失德醫生處理需時,每個新投訴個案平均需時六年處理,亦有「專業失當」案件,案發已近十年才召開紀律聆訊,病人家屬難以接受,但也只能屈服,可見所謂工會、專業團體,只顧利益,儘管有業界失德,團體都會「專業地為他提供保護傘」,漠視公眾利益。

根據某工會於一五年發布的意見書,當中提到「教師專業資格最終應由教學專業議會處理,正如醫生、律師及社工等都在接受相關訓練和通過考核後,由相關專業團體批核其註冊資格並公開」。以及要求成立教學專業議會,處理業內註冊事宜,並負責調查業內人士是否涉及專業失德,進行聆訊及懲處,保障其服務對象及公眾的利益。表面看似保障公眾利益,實質是想效法醫委會做法,「師師相衞」,當有事發生則會拖延十年八載才處理,互相包庇;更甚的是,所謂工會、專業議會根本無資格、無資源處理本地或海外的教師註冊。連簡單得如更新專業操守都強烈反對時,家長、社會怎會讓教師註冊的大權落於眼中只有業界利益的團體上?故處理教師註冊事宜絕對應由教育局負責,無任何空間改動。

近年社會事件揭發有很多現職教師根本不符基本教師準則,竟向學生灌輸違法信息、不按教科書教學、提供誤導性資料和出錯試題、更有家長於ZOOM時發現教師教學錯漏百出等等,行為完全不符大眾對教師的基本期望。故教局應下定決心撥亂反正,不應再容許所謂專業團體繼續自把自為,漠視公眾利益!

我下周會繼續與大家探討教師註冊問題,包括外國例子和建議做法,希望讓大家思考。

張宇人

議員,GBS,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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