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美娟告誣衊誹謗 朱凱廸黃偉賢道歉賠錢

2021-06-15 00:00

黃偉賢及朱凱廸須向麥美娟(圖中)作賠償,包括律師費,預料涉及金額數以十萬計。
黃偉賢及朱凱廸須向麥美娟(圖中)作賠償,包括律師費,預料涉及金額數以十萬計。

(星島日報報道)一九年反修例風波期間,民主黨元朗區議員黃偉賢及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涉誹謗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公開稱讚鄉親驅趕「曱甴」示威者,暗喻有份煽動七.二一事件,被麥美娟告上法庭。據悉,近月兩人主動尋求和解,終獲麥同意達成協議,兩人昨在《星島日報》刊登道歉聲明,向麥公開道歉,承認錯誤引述及散播失實言論,做法不適當、「行為極不負責任」。據了解,兩人並須向麥作賠償,包括律師費,預料涉及金額數以十萬計。麥美娟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不便評論和解協議,只強調:「在是非對錯上要堅持,否則難以還原真相。」

事發在一九年七月十八日,元朗屏山鄉事委員會舉行就職典禮,麥美娟有份出席。七.二一事件發生後,黃偉賢在網絡電台向傳媒引述,指麥美娟在當天席間公開向在場人士發表有關「元朗鄉親好嘢!前晚你哋驅趕咗啲『曱甴』,唔畀佢哋係元朗搞反送中嘅嘢!大家繼續努力,再嚟就用同樣手法趕佢哋」的言論。時任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在未求證有關言論是否屬實的情況下,再先後公開向傳媒及在其個人社交平台專頁製作圖像轉述黃偉賢的言論。

麥美娟隨後即發出澄清聲明,指她曾出席該就職活動,並上台發言,但完全沒有發表上述言論。她斥責黃偉賢及朱凱廸公開發表不盡不實、抹黑的言論,是誣衊她,嚴重影響其聲譽,更令人質疑兩人散播該些失實言論之目的是否有煽動成分,令社會分化加劇,她已將事件交由律師跟進,加上今年共產黨成立一百周年,此舉是「對着幹」。

據了解,麥美娟在一九年八月開始找律師處理事件,曾向黃偉賢及朱凱廸發出多封律師信,及後再找大律師跟進,入稟高院控告黃偉賢及朱凱廸誹謗,正排期上庭,準備告到底。據悉,至今年四、五月份,兩人的律師聯絡麥美娟的律師,希望在上庭前協商和解,經過多番溝通,雙方同意和解,解決事件。據知,和解條件包括公開登報道歉及作出賠償等。

黃偉賢及朱凱廸昨在本報財經版刊登道歉聲明,黃偉賢鄭重聲明,當時因記錯麥美娟在就職典禮上所說的言論,而向公眾及傳媒引述錯誤內容,對麥美娟的聲譽造成嚴重影響,「本人承認做法不適當,並就此公開向麥美娟至誠道歉。」

朱凱廸表示,對於沒有求證黃偉賢引述的言論是否屬實的情況下,在個人社交平台專頁製作圖像及宣傳單張,轉述失實言論,並廣泛發布誣衊麥美娟,「本人承認此等散播失實言論的行為極不負責任,嚴重影響了麥美娟議員的聲譽,本人就此鄭重向她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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