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論政經】低稅率優勢不再?

2021-06-15 00:00

簡單低稅制是香港的競爭優勢之一。最近,七大工業國集團(G7)財長達成共識,將「全球最低企業稅率」定於一成五,措施有機會在七月的二十國集團(G20)峰會通過,分析指將會對全球多個低稅國家和地區造成影響,香港是其中之一。

由美國推動的全球最低企業稅,針對跨國企業把利潤轉移至低稅率國家或地區避稅。各國政府仍然可以自行訂定企業稅率,然而,如果企業在海外支付較低的稅率,其所屬國家的政府可以追徵「差額」。技術上來看,相關建議得到G7、G20認可後,還需要得到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牽頭談判的一百三十五個國家首肯,對依賴低稅率去吸引投資的國家,例如愛爾蘭、匈牙利和瑞士等國,將大大影響其競爭力,相信要達成共識並不容易,而最終的協議稅率會否定在一成五,也存在未知數。

本港現時實行利得稅兩級制,企業首二百萬元利潤按百分之八點二五稅率徵稅,其後的利潤則按百分之十六點五徵稅,故實際稅率普遍或在一成五以下甚至更低。分析指一旦建議的全球最低企業稅實施,跨國企業需要補回徵稅差額,難免削弱本港在稅率方面的吸引力。

然而,比較各地稅制對企業競爭力的影響時,亦不可只着眼於利得稅,應綜合計及各種影響企業及僱員的政府稅項,例如薪俸稅、銷售稅、僱主及僱員就公積金的供款等。目前,香港只設三項直接稅:利得稅、個人薪俸稅和物業稅,而免徵資本增值稅、股息稅、消費稅或增值稅等,對企業有較大吸引力。根據世界銀行一九年的企業稅務負擔數據,企業在香港須繳納的稅款和強制性繳費佔其利潤百分之二十一點九,遠低於全球平均的百分之四十點四和OECD成員國的百分之四十一點二。因此,即使全球最低企業稅付諸實行,企業在港的整體稅費負擔仍然較輕。

更重要的是,香港對跨國企業的吸引力不僅來自稅制,還包括法治制度、人才質素、資訊流通度等等。香港亦是進入內地市場的門戶,這些因素並未見得會因全球最低企業稅而改變,我們要做的是鞏固這些範疇的優勢,確保有足夠的商機和配套,繼續吸引跨國企業來港投資。

對於全球最低企業稅,香港毋須過分憂慮,但同時亦需要為可能出現的新稅制作好準備。新稅制除了影響大型跨國企業,會否對公共財政結構造成影響?有否需要改革整體稅制以應對新的發展?如此種種,政府已成立諮詢小組,檢視全球最低企業稅對本港競爭力可能造成的影響,我們期望政府因應最新發展,加快相關工作,協助企業適應新轉變。

李民斌

全國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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