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宣傳港獨單張 OL男學生還柙候訊

2021-06-1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一名女文員及一名男學生,涉嫌在灣仔派發宣揚港獨單張,被警方控以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名,案件押至八月四日再訊,兩人不准保釋,須繼續還柙。

去年十二月十一日,警方接獲市民舉報,指有人在灣仔一帶派發宣揚港獨單張,警方到場調查截停一名四十五歲女文員(OL)曹雪芯,檢獲一百零張傳單,當中提及「香港人要獨立建國」、「香港人,建軍!建國!」上面有洋紫荊花圖案。

警方經深入調查後,於本年六月六日分別以《刑事罪行條例》的「發布及展示煽動刊物」及「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名,拘捕曹雪芯及一名十七歲男學生黃俊偉,兩人同涉嫌設計及多次向公眾派發宣揚港獨單張,警方並於二人家中及辦公室檢獲單張實體及電子版本。

本月七日,曹及黃二人各被控一項《刑事罪行條例》的「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名,首次定罪可判監兩年及罰款五千元,其後定罪可判監三年。

案件於本月八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兩名被告暫毋須答辯。雖然律政司並非以《香港國安法》起訴兩人,惟兩人涉嫌提倡港獨,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因此交由《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審理。

指定法官蘇惠德因沒有足夠理由相信兩人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拒絕兩人保釋申請,兩人須繼續還柙,案件押至本年八月四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兩人的電子產品及曹在辦公室電腦。

在反修例事件中,市民對連儂牆及刑事毀壞習以為常,二人設計及派發單張行為亦可能被市民視為日常生活一部分。二人亦自恃並非知名的反政府人士,認為警方不會嚴正執法,令他們敢於挑戰法律,以身試法。一個看似簡單行為,亦足以令二人賠上兩個月的自由。

事實證明警方執法嚴明,只要搜集足夠證據,便會拘捕及檢控危害國家安全的不法分子,法庭亦會嚴肅看待及審理有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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