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非常任法官 何熙怡下月離任

2021-06-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終審法院澳洲籍海外非常任法官施覺民(James Spigelman)去年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辭職,及後英國報章亦提倡英國法官應集體離任香港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英國法官現時在香港司法系統的角色爭議持續,據英國《泰晤士報》報道,前英國最高法院女院長何熙怡女男爵(Baroness Hale of Richmond),將在下月完成任期,離任終院非常任法官一職,何熙怡表明高度關注《港區國安法》,又認為《港區國安法》的運作存在各種疑問並有待分曉,即使香港政府延長其任期,她亦不希望再續任,將成為首名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離職及不續任的英籍法官。司法機構表示,何熙怡因私人原因不續任終院非常任法官,任期七月二十九日屆滿。

律政司就何熙怡離任一事回應指,《基本法》第八十五條明文保障司法獨立,法院不受任何干涉,而香港的司法獨立主要是建基於《基本法》訂明的穩固體制之上,即法官享有任期和不受法律追究的保障、不設旋轉門制度,法官致力維護司法獨立及捍衞法治,以無懼無偏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另外,香港法官審理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時,依然按司法誓言及《基本法》下的憲制責任,獨立無私地履行司法職務,不受任何干涉。

律政司強調《港區國安法》明文規定應當保障包括言論、集會自由在內的人權,並尊重和遵守包括無罪推定在內的法治原則。《港區國安法》亦對恢復法治和秩序以及維護國家安全至為有效,並讓香港居民可以在一個安全、平和的環境享受權利和自由,同時亦尊重他人的權利。

據英國《泰晤士報》報道,何熙怡證實她的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任期將於下月結束,即使香港延長其非常任法官任期,她亦不希望再度被委任。

她解釋她不再出任非常任法官的主因,是因為現時無法預測自己何時才能乘搭飛機前往香港,而她亦承認對《港區國安法》高度關注,又認為《港區國安法》的運作尚未明確,相信現時其他海外法官亦會密切留意香港的情況。

現年七十六歲的何熙怡於一九九四年獲委任為英國高等法院家事法庭大法官,九九年獲任命為英國上訴法院大法官。

她於二○○四年成為首位和唯一出任上訴法院常任高級女法官,○九年成為英國最高法院法官,一三年成為英國最高法院副院長。她在二○一七年成為英國最高法院院長,已於去年一月卸任。她自二○一八年成為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至今,任期今年七月將結束。

香港終審法院目前有十三名海外非常任法官,包括何熙怡在內有九人來自英國,三人來自澳洲,一人來自加拿大。其餘在任英籍法官包括:現任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勳爵(Lord Reed of Allemuir)、前英國最高法院院長廖柏嘉勳爵(Lord Neuberger of Abbotsbury)、第一任英國最高法院院長范理申勳爵( Lord Phillips of Worth Matravers),以及前英國最高法院法官岑耀信勳爵(Lord Sumption)、前英國上訴法院常任高級法官賀輔明勳爵(Lord Hoffmann)、前英國最高法院法官華學佳勳爵( Lord Walker of Gestingthorpe)、前英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郝廉思勳爵(Lord Collins of Mapesbury)、現任英國最高法院副院長賀知義勳爵 (Lord Ho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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