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和你Shop」大專生襲警囚兩月

2021-06-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有示威者到九龍灣德福商場「和你Shop」,三名男生被控襲警罪及非法集結罪,其中一人早前承認襲警罪,另外兩人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

屈麗雯裁判官昨在觀塘法院判刑時指,不能忽視案件的嚴重性,考慮到案發時正值社會事件,公眾秩序遭擾亂,認為判刑需具阻嚇性。襲警的二十一歲大專生被判囚兩個月,十七歲中六生及二十三歲兼職侍應則分別被判入勞教中心及四個月監禁。被判囚四個月的兼職侍應就定罪申請上訴,獲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

判詞指,承認襲警的大專生楊傑朗案發時雖未有使用武器,亦慶幸涉事警員傷勢並非最嚴重。但屈官不同意辯方指事件不涉暴力,認為不能以一時情急合理化襲擊,楊當時與他人不斷向該警員的頭、左肩及背部施襲,形容行為目無法紀。而當日環境混亂,楊的行為乃製造進一步的混亂,加上警員在混亂間執行職務,應受到法律保護,惟楊於定審訊日期前認罪,扣減刑期後被判囚兩個月。

針對其餘兩被告中六生丘澤和兼職侍應劉家浩的非法集結罪,辯方求情指丘未料及當日的和平遊行會演變成非法集結,不懂得分辨應否留下。屈官直指其說法不負責任,因為根據當時的社會環境,和平集會終演變成非法集結或暴力衝突的情況屢見不鮮。而劉並不年輕、有成熟思想,明白遊行目的乃表達政治訴求,但當遊行由和平性質演變成暴力事件卻選擇繼續參與。

屈官續指,當日集結人數雖只有十到二十人且歷時短,但當時非法集結頻生,案發地點乃人流密集、店鋪眾多的商場,認為需讓公眾知道不能有樣學樣,遂接納感化官的建議判處丘入勞教中心,至於劉則被判監禁四個月。

案件編號:觀塘刑事八三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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