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2500萬元鑽石 歷來最大宗拘司機

2021-06-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海關偵破歷來最大宗走私鑽石案,前晚在沙頭角邊境管制站截查一輛出境貨車,在報稱運載黃金的車斗背囊內,檢獲夾雜黃金在內的大批走私鑽石及藍寶石,包括一千三百粒鑽石,總值二千五百萬元,涉案司機當場被捕。

海關陸路邊境口岸科沙頭角組女指揮官江舜文表示,前晚八時許,關員在沙頭角邊境管制站進行反走私行動,根據風險評估截查一輛出境輕型貨車,四十七歲司機提交一份報稱運載十七條足金金條的載貨清單;關員檢查貨斗發現五件貨物中有兩個背囊,分別裝有兩個鐵箱。

關員打開兩個鐵箱,發現內有大批走私鑽石混雜在金條中,包括約一千三百粒鑽石、十粒藍寶石、一粒翡翠和約三十克碎鑽,估計市值共約二千五百萬元,當中翡翠及藍寶石則值五十萬元;以案中檢獲鑽石的市值計算,這是海關有記錄以來破獲的最大宗走私鑽石案,司機涉嫌觸犯《進出口條例》罪行被捕。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二組指揮官黃貞富指出,內地對鑽石有一定需求,疫情下旅客無法來港購物,加上鑽石進口內地繳稅高昂,造成走私鑽石誘因;而過往走私分子會報稱沒有載運高價貨物,今次則報稱有其他高價物品,企圖魚目混珠,做法較罕見。由於檢獲鑽石體積較大,有關質素須待進一步檢驗,海關正追查轉售差價及出售目的地。

黃強調,海關對於打擊走私貴價金屬絕不手軟,去年九月開展一個月的「熔爐行動」,海關成功截獲總值三千五百萬元走私黃金,海關會繼續透過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嚴打跨境走私活動。他指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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