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凌杰裁定死於不幸 陪審團倡由警處理危站

2021-05-2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反修例示威者梁凌杰前年六月十五日金鐘太古廣場墮樓亡。死因研訊陪審團昨一致裁定梁死於不幸,並向梁墮樓處地盤施工的利基工程、消防及警務處提出共三項建議。包括在地盤圍封板外有清晰警句字句,統一由警方指揮處理危站案件,及消防處增購其他高空拯救工具。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引導陪審團時提供三項選項:死於自殺、不幸及意外。高官另引述英國最高法院案例指,死因庭在考慮死者是否死於自殺時應考慮相對可能性,而非毫無合理疑點的舉證標準;相對可能性即考慮選項中哪一個可能性較高。

三十五歲梁凌杰於前年六月十五日下午四時許身穿寫上「林鄭殺港黑警冷血」的黃雨衣,在太古廣場四樓工作平台危站,並掛上寫有反修例字句橫額。隨後有多名警方談判專家先後游說,前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曾欲接觸梁被拒。梁於晚上近九時爬出架外,平台上四名消防員上前搶救不成,梁最終墜下金鐘道行人路身亡。

三女兩男陪審團昨退庭商議近六小時後一致裁定梁死於不幸,同時向利基工程、消防及警務處共提出三項建議。首項建議利基圍封範圍應涵蓋所有施工範圍,圍封板外須有清晰警告字句,如「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工地」。第二項建議消防及警務處處理危站個案時統一由警方指揮,以免混淆。第三項建議消防處增購高空拯救工具,適用香港地區面積及體積較細的救生氣墊,不同面積的繩網或厚身帆布以連接行人路與救生氣墊空間。

高官總結時先感謝陪審團付出九天處理案件;另指雖然梁家人沒有出席聆訊,仍對梁離世表示難過及致以悼念,希望其家人展開新生活,生活愉快。高官再感謝研訊主任葉志康「非常幫手」,處理受社會關注案件,葉早前亦擔任科大生周梓樂死因研訊主任。高官續指,死因庭對於有疑問的死亡案希望可盡快召開死因研訊,死者家人朋友可知始末,減少猜測。

高官續指,本港死亡率每年增長百分之八,要處理的死亡個案增加。另引述紐西蘭五百萬人口有十七名死因裁判官,香港七百萬人口只有兩名常設死因裁判官。死因庭面對案件積壓,盡快展開死因研訊對死者家人及朋友最好,延遲研訊並不理想及不公,是現有制度局限,希望死因研訊可就每個死亡事件釋除疑慮。

死因庭一直未能聯絡梁凌杰家人,法庭根據出入境紀錄顯示梁的家人於前年八月經機場離境後已沒有返港。庭上讀出其家人離港前錄取的口供;另傳召多名在場游說的警員及參與營救的消防員,大多指梁情緒穩定,但在晚上近九時突然爬出架外;消防員均指出梁曾掙脫消防員, 不配合救援。庭上展示其遺物包括綠色殯葬心願登記表、人壽保險,及其瀏覽紀錄顯示在案發前兩日搜尋「旺角跳樓二〇一九」、「金鐘跳樓」及「反送中英文」等。

消防處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尊重死因庭裁決,並會詳細研究建議;就同樣事件和警方加強溝通,研究如何改善互相的分工合作,亦會搜羅和研究各種不同的拯救工具以配合行動上的需要。警察公共關係科則表示,警方尊重死因庭的裁決,知悉及會跟進相關建議。利基工程回覆查詢時指,工程承建商一般會按照施工範圍或業主所提出的設計,在工地外圍架設圍板,並在工地出入口標示重要資訊,例如未有許可禁止進入,及緊急聯絡人聯絡方法等。利基會仔細研究死因庭建議,確保工地安全。案件編號:死因研訊 四八一—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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