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三月後遮右眼現身《紐時》頭版

2021-05-26 00:00

「爆眼少女」曾登上《紐約時報》的頭條。
「爆眼少女」曾登上《紐約時報》的頭條。

(星島日報報道)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一日反修例示威中受傷的「爆眼少女」,不但成為本地傳媒的頭條新聞,三個月後更登上《紐約時報》頭版。《紐約時報》在同年十一月於頭版登出「爆眼少女」的照片,佔去近半版面,相中女子以右手蓋着右眼,並以「被擊中眼球的義務急救員」(Volunteer Medic Struck in the Eye)形容她。本報曾嘗試向負責拍照的香港攝影記者林奕非查詢,是否得知當時女子的傷勢,未獲對方回應。《英文虎報》今日則引述消息,指該女子在拍攝期間沒有告訴任何人自己眼球破裂,又否認《紐約時報》的報道有虛假成分。

本報獲得消息,指「爆眼少女」眼球及內部組織未有嚴重受損。而該名女子八月十一日受傷,三月後的十一月二十三日,出現於美國報章《紐約時報》一輯名為《香港:一個分裂城市(Hong Kong: A City Divided)》的圖片故事中。當時她以右手蓋着自己的右眼,圖片故事以「被擊中眼球的義務急救員」(Volunteer Medic Struck in the Eye)形容她,配以一句取自其訪問的句子:「只有於極權統治下,人民才被逼以血和性命去捍衞一個扭曲的社會。」(Only in a totalitarian, distorted society would people be forced to defend it with life and blood)本報嘗試向負責拍照的香港攝影記者林奕非查詢,拍攝時是否得知「爆眼少女」的傷勢,但未獲對方回應。

《英文虎報》今日引述消息報道,指她沒有告訴任何人自己的眼球有破裂,而「爆眼少女」是公眾對她的稱呼,並非她對自己的稱呼。消息還指,《紐約時報》在報道中只提及這名女子是「被擊中眼球的義務急救員」,認為這在事實上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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