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站檔主「犯聚」判囚緩刑
2021-05-26 00:00
被判罪成的三十四歲被告陳昀耀(見圖)稱於奶路臣街擺檔派口罩理應獲豁免,惟鄭念慈裁判官昨裁決時指,涉事檔口長枱雖放着口罩等物品,但不見有任何宣傳資料提及何時派發物資,不接納被告說法,並重申限聚令的立法目的乃降低傳播風險,大家都應遵守,否則「都唔知幾時處理到疫情」。
辯方代表大律師黃樂之求情指,案發時間僅一分鐘,警員沒有留下來觀察檔口是否在派防疫物資,惟鄭官不接受,直指警方若見到有人聚集「唔通仲慢慢觀察?」,又謂被告原本可以兩千元定額罰款處理,但他否認控罪、毫無悔意。
另一案涉五月聚集則由裁判官梁嘉琪處理,本案兩被告十七歲中四生陳生樹及二十四歲兼職廚師楊家榮自辯時均稱當時只是路過山東街,無聽到警方警告,由走進案發地點至被票控全程僅約一至兩分鐘。梁官引述作供警員指人群聚集的共同目的乃叫罵警員,故本案關鍵在於口號內容,惟控方盤問警員時無問及相關問題;至於另一關鍵在於兩被告有否參與集結,但其中一名作供警員同意兩次警告相隔少於兩分鐘,在附近小食店等候食物的人沒有足夠時間離開;亦同意行人路上堆滿了人,市民在此情況下離開會有危險。案件編號:九城傳票五〇〇〇一四、一六、一八——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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