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凌杰裁定死于不幸 陪审团倡由警处理危站

2021-05-2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反修例示威者梁凌杰前年六月十五日金钟太古广场堕楼亡。死因研讯陪审团昨一致裁定梁死于不幸,并向梁堕楼处地盘施工的利基工程、消防及警务处提出共三项建议。包括在地盘围封板外有清晰警句字句,统一由警方指挥处理危站案件,及消防处增购其他高空拯救工具。死因裁判官高伟雄引导陪审团时提供三项选项:死于自杀、不幸及意外。高官另引述英国最高法院案例指,死因庭在考虑死者是否死于自杀时应考虑相对可能性,而非毫无合理疑点的举证标准;相对可能性即考虑选项中哪一个可能性较高。

三十五岁梁凌杰于前年六月十五日下午四时许身穿写上「林郑杀港黑警冷血」的黄雨衣,在太古广场四楼工作平台危站,并挂上写有反修例字句横额。随后有多名警方谈判专家先后游说,前立法会议员邝俊宇曾欲接触梁被拒。梁于晚上近九时爬出架外,平台上四名消防员上前抢救不成,梁最终坠下金钟道行人路身亡。

三女两男陪审团昨退庭商议近六小时后一致裁定梁死于不幸,同时向利基工程、消防及警务处共提出三项建议。首项建议利基围封范围应涵盖所有施工范围,围封板外须有清晰警告字句,如「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地」。第二项建议消防及警务处处理危站个案时统一由警方指挥,以免混淆。第三项建议消防处增购高空拯救工具,适用香港地区面积及体积较细的救生气垫,不同面积的绳网或厚身帆布以连接行人路与救生气垫空间。

高官总结时先感谢陪审团付出九天处理案件;另指虽然梁家人没有出席聆讯,仍对梁离世表示难过及致以悼念,希望其家人展开新生活,生活愉快。高官再感谢研讯主任叶志康「非常帮手」,处理受社会关注案件,叶早前亦担任科大生周梓乐死因研讯主任。高官续指,死因庭对于有疑问的死亡案希望可尽快召开死因研讯,死者家人朋友可知始末,减少猜测。

高官续指,本港死亡率每年增长百分之八,要处理的死亡个案增加。另引述纽西兰五百万人口有十七名死因裁判官,香港七百万人口只有两名常设死因裁判官。死因庭面对案件积压,尽快展开死因研讯对死者家人及朋友最好,延迟研讯并不理想及不公,是现有制度局限,希望死因研讯可就每个死亡事件释除疑虑。

死因庭一直未能联络梁凌杰家人,法庭根据出入境纪录显示梁的家人于前年八月经机场离境后已没有返港。庭上读出其家人离港前录取的口供;另传召多名在场游说的警员及参与营救的消防员,大多指梁情绪稳定,但在晚上近九时突然爬出架外;消防员均指出梁曾挣脱消防员, 不配合救援。庭上展示其遗物包括绿色殡葬心愿登记表、人寿保险,及其浏览纪录显示在案发前两日搜寻「旺角跳楼二〇一九」、「金钟跳楼」及「反送中英文」等。

消防处回覆本报查询时表示尊重死因庭裁决,并会详细研究建议;就同样事件和警方加强沟通,研究如何改善互相的分工合作,亦会搜罗和研究各种不同的拯救工具以配合行动上的需要。警察公共关系科则表示,警方尊重死因庭的裁决,知悉及会跟进相关建议。利基工程回覆查询时指,工程承建商一般会按照施工范围或业主所提出的设计,在工地外围架设围板,并在工地出入口标示重要资讯,例如未有许可禁止进入,及紧急联络人联络方法等。利基会仔细研究死因庭建议,确保工地安全。案件编号:死因研讯 四八一—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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