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仁楊森等六被告撤保釋還柙

2021-05-1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何俊仁和梁國雄等十名泛民主派人士前年國慶日在民陣申請遊行遭反對後,帶領群眾由銅鑼灣遊行至中環被控。十人前日開審前分別承認煽惑他人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控方昨早於區域法院先繼續播放案發片段佐證,其後再爭議候判期間被告保釋決定。法官胡雅文最後應控方要求,撤銷陳皓桓、何俊仁、楊森、吳文遠、單仲偕和蔡耀昌保釋,六人即時還押監房。何俊仁,楊森及單仲偕等六名被告馬上交出手提電話等私人物品予其親屬,逐一步入犯人欄。法官將案押後至下周一聽取求情,並將於下周五判刑。

代表控方的女大律師林芷瑩昨庭上先播放案發當日遊行片段,播放逾十條片段為時約兩小時。片段顯示眾被告當日手持橫額組成遊行隊頭,帶領逾千群眾遊行至中環,期間高叫口號等,走到灣仔港鐵站外時,李卓人帶領眾人默哀一分鐘悼念國殤。近兩時半隊頭抵達遮打道畢打街交界,李梁稱該處為原定路線終點,感謝市民參與遊行發聲表達訴求,陳皓桓發言期間除蔡耀昌外餘人陪同在側。遊行結束後群眾並未四散,部分續遊行至中聯辦,有人在金鐘或灣仔聚集。林又透過片段指當日遊行最終發生了多起暴力事件,沿途不少商店關閉,佔領及堵塞路面阻礙交通,有廣告板被噴黑,最終造成交通嚴重阻塞,主要幹道及相鄰道路被佔。

十名被告中李卓人、梁國雄、何秀蘭及黎智英早前因干犯「八一八」及「八三一」案分別須入獄八至十八個月,現正服刑,何俊仁及楊森則被判緩刑一至兩年。

女大狀林芷瑩遂向法庭要求撤銷餘下六名被告保釋,又提到吳文遠因二〇一六年的「佔領西環」案,前年九月十一日被裁定兩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入獄十四日緩刑一年,認為緩刑期間干犯本案,要求法庭下令吳須即時入獄服刑。法官胡雅文考慮雙方陳詞後,撤銷六人保釋,吳文遠刑期則暫不處理。

十名被告依次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和蔡耀昌一同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和何俊仁另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及蔡耀昌再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餘八名被告的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存檔法庭處理。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五三四——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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