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合約工須簽「效忠」聲明下月落實

2021-04-2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公務員必須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稱,至本月初,共一百二十九名公務員不理會或拒絕簽署聲明,包括十六名紀律部隊人員,大部分屬文職職系;當中二十五人已辭職或將離任,另有一人因本身涉不當行為已被革職,會繼續跟進其他個案,當事人可被勒令辭職,料數個月內完成處理。另外,按非公務員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包括合約員工及退休後再獲聘的人員,料亦須簽署聲明,最快下月落實,但暫未包括醫療、教育、社福等資助機構員工。

在昨日立法會會議上,公務員事務局透露直至今年三月底,新入職公務員約六千五百人已簽署聲明,而在去年七月一日前已入職約十七萬名現職公務員大部分亦已簽署聲明,當中共一百二十九名公務員不理會或拒絕簽署聲明。

拒絕簽署聲明的公務員所持理由,包括認為簽署聲明會損害言論自由、不同意聲明內容,或簽署聲明與持有外國國籍有衝突等,但有關申述未被部門接納,撇除已辭職或將離職的,大部分人已被停職,少數正放無薪假。至於有關公務員離開政府後,能否再報考其他政府合約工?有議員提議永不錄用。聶德權解釋,屆時相關部門會再作充分考慮,因為簽署效忠聲明是「基本責任」,「令人好懷疑佢是否有擔當承擔責任。」

對於有議員擔心部分公務員「宣誓當食生菜」,聶德權強調,公務員日後的言論及行為如有違規,會按懲處機制處理,最嚴重者會被革職。

由去年至今年二月,超過千五名公務員離職,當局指公務員辭職原因很多,涉及健康或家庭等,不可能全部與簽署聲明安排有關。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