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達通領消費券 儲值額增至3000

2021-04-1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日前敲定八達通等四家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負責發放五千元電子消費券,最快暑假接受申請。八達通公司昨表示,市民只需使用現有八達通卡或電子八達通卡,就可以登記領取消費券,毋須一定使用個人八達通,並透露正與政府部門研究領取消費券方式,包括在現時公共交通費用補貼領取站及指定零售商等拍卡領取消費券,希望盡量便利市民,並配合消費券計畫,將八達通卡儲值額提升至三千元。

《財政預算案》提到將推出五千元電子消費券計畫,政府日前宣布將通過八達通、Tap&Go拍住賞、支付寶香港及WeChat Pay HK發放,並預計在今年暑假接受登記。對於有消息指,消費券或分兩次派發,每次有二千五百元。

八達通營業及市務總監李玉兒表示,市民可分批領取消費券,使用期間毋須特別手續,亦不需擔憂儲值額上限的問題。

李又稱,現時有約三百至四百萬用戶的儲值額已提升至三千元。至於未提升儲值額的市民可在本月二十九日起透過指定零售商、八達通服務站、八達通應用程式及現時公共交通費用補貼領取站「拍卡」,可以自動將八達通儲值限額提升至三千元。

八達通公司指,市民可使用現有八達通卡或電子八達通卡登記領取消費券,並透露正與政府部門研究領取消費券方式。

李玉兒表示,八達通提議給政府可領取消費券的渠道,包括八達通服務站、交通補貼收款機及通過一些零售點。她續指:「用電子八達通卡在手機就更加方便,屆時只要在手機通過八達通應用程式一按,就可即時將消費券加入電子八達通卡。」

為協助中小企新商戶處理消費券付款,八達通指出,商戶申請「商用版」八達通程式,會獲贈八達通流動收款機,並將會免收手續費至消費券計畫結束,而在計畫結束後,不用歸還流動收款機,但將收取零售商百分之一點五手續費。

八達通公司亦承認,系統暫時未能分辨政府所發放的消費券和市民自行增值的金額,但可顯示消費券使用記錄。餘額加上消費券後,若超越三千元增值上限,市民可分期領取消費券。

對於外界關注如何避免市民透過電子錢包、退貨等方式將消費券套現,李玉兒表示有待政府公布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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