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處分違規學生 八收警告信一記過

2021-03-2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中文大學早前有學生發起不合作運動,違反校方實施的校園出入管理措施,並多次與保安人員發生爭執。中大前日向全校發公開信,稱校方決定對違反學生進行協調和採取紀律處分,進入校園時拒絕出示學生證或收校方警告信;屢犯及嚴重違規可被記過,嚴重者甚或「踢出校」。中大昨表示,截至上周四,分別向八名學生發警告信,另有一名學生被記過。

中大教務長余蕙卿前日以電郵向全校學生發公開信,提到校園前年年底開始實施出入管理措施,未能出示學生證的學生有機會被拒進入校園,惟近月持續收到投訴及報告指有學生違規,包括進入校園時拒絕出示學生證,以及對保安人員進行口頭或身體攻擊,對此深感遺憾。

本報曾向中大查詢因違規而受到紀律處分的學生人數。中大回覆指,截至本月二十五日,相關書院紀律委員會已根據大學的處理學生紀律程序作出紀律處分,包括發警告信予八名學生,另有一名學生被記過,及須於畢業前完成義務工作,各書院亦正跟進另外四名學生的違規個案。根據中大《全日制本科生總學則》,記過三次者將被大學開除學籍。

中大重申,有關行為危害校園的安全和福祉,完全不可接受,又稱九所書院及研究院會「採取統一立場」,對違規學生進行協調和執行紀律處分,冀學生珍惜在校園學習的機會及遵守校園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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