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飛龍倡資審會組成最少二十人
2021-03-28 00:00
田飛龍接受無線新聞訪問時認為,由委員會審查參選人士資格,比較僅依靠選舉主任把關更好,可以有效排除來自本地極端勢力和外部干預勢力的壓力。田相信,交委員會負責審查,對抗擊外國制裁有幫助,因有可能出現整個委員會給人制裁情況。
另外,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黃梓謙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以往由地區民政專員擔任選舉主任審查參選人士,未必具足夠專業性做重要政治判斷,認同交由資格審查委員會代替選舉主任。黃認為,委員會組成人數毋須作規限,但成員應該由社會上德高望重、中立及具專業背景人士參與,而且不應代表任何政黨,「即使以往有政黨背景,未來不打算再參加選舉人士,亦不太理想。」
至於委員會任命權,黃提議由特首任命成員,再提交名單供中央備案。對於有意見倡委員會成員一半來自內地,他另有看法,指既然委員會處理的是一國兩制下的地方選舉,特區政府亦有足夠人力物力,在本地層面主導工作,成員應有較多香港人,另設秘書處支援行政工作。他補充,由於審查工作涉及國家安全等敏感資料,可由國安公署提供相關資料供委員會成員作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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