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向全校發信 懲處違規學生

2021-03-2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中文大學有學生去年底發起不合作運動,進入校園時拒絕展示學生證,以至多次與保安人員起爭執。中大昨向全校發信,稱九所書院連同研究院,決定就違反校園出入管制措施的學生,進行協調和執行紀律處分,包括學生如拒絕出示學生證,或收校方警告信;屢犯及嚴重違規可被記過,嚴重者甚至「踢出校」。

中大教務長余蕙卿昨午以電郵向全校學生發公開信,提到中大自前年十一月實施校園出入管制措施,近月以來持續收到投訴及報告有學生違規,包括進入校園時拒絕出示學生證,以及對保安人員進行口頭或身體攻擊,對此深感遺憾。

中大重申這些行為危害校園的安全和福祉,完全不可接受;為防止校園內再次出現此類不當行為,宣布九所書院及研究院「採取統一立場」(taken a united stance),會對違規學生進行協調和執行紀律處分。

在此機制下,學生如在進入校園時拒絕出示學生證、言語侮辱或肢體衝撞、傷害執行校園出入口管制措施的大學人員,包括保安人員,可被視作違規行為。余蕙卿指,最終處罰程度將取決於違規的次數和嚴重性而定,輕微如拒絕出示學生證,學生或會收到校方警告信;至於屢犯及嚴重違規者可被記過。根據中大《全日制本科生總學則》,記過三次者將被大學「踢出校」。

本報向中大查詢,校園保安措施風波以來,因違規而受校方紀律處分的學生人數,惟截稿前未有回覆。早前中大已宣布處罰兩名學生涉以粗言穢語辱罵他人,包括已請辭的學生會內閣「朔夜」外務副會長羅子維,被記過一次;另一學生因涉兩次違規而被記過兩次,校方批評兩人違規行為性質嚴重及有損校譽,警告記過三次將開除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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