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鋒隊警花三角錯 同袍新歡脫襲擊罪
2021-03-26 00:00
杜官質疑,事發當晚女事主為何不大叫求助,在隔離房間睡覺的母親作供稱沒有聽到任何動靜。女警又稱胞兄要上夜班,晚上不在家中,母親卻表示兒子晚上在家中睡覺。杜官認為女警證供與其母親矛盾,不可信。
女警馮嘉茵原有一名三十二歲任職懲教主任的男友「阿鋒」,在去年五月才結識被告蔡智浩。馮在「阿鋒」陪同下在事發後兩日報案,他向警員表示「我朋友俾人打同受傷」。馮作供指,當晚與被告衝突後,「大家坐喺間房坐天光」,再一同吃早餐,其後因咳嗽症狀到診所看醫生,並沒有向醫生求助。辯方律師指,女事主有多次機會向他人表示被襲但仍沒有向任何人提及。例如在就感冒病徵看醫生;與信任的家人吃晚飯時,被母親問及手腳瘀傷,仍稱「搬嘢整親」。她後來承認受傷為意外造成,不涉及襲擊。案件編號 觀塘刑事一六〇二——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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