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關於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建議
2021-03-18 00:00筆者全力支持和堅決擁護中央政府落實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愛國者治港的治港重要決策,因為此舉有助改善香港選舉制度的不足,堵塞反中亂港者參政議政的漏洞,以及改善多年來議會凌亂的生態,亦有助解決香港長年的房屋等民生深層次矛盾,有力保障香港社會安寧及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這次全國人大重新構建選委會,既增加了選舉委員會的職能,也提高了社會各界的均衡參與和民主程度。
關於全國性團體,以全國青聯為例子,按照以往慣例,全國青聯與香港的對口青年團體,一般包括香港青聯、菁英會、香港全國青聯委員協進會等歷史較為悠久和組織規模較大的青年團體。因此,筆者建議這些青年團體在全國青聯界裏面,需要佔有選委席位,並委任相關代表共同參與。
香港福建社團聯會在港閩籍鄉親超過百萬人,是香港最重要的愛國愛港社會團體之一,聯會多年以來真誠為國為港在關鍵時刻貢獻力量,更被喻為「鐵軍」,創會二十多年的成績,歷史是可以印證的,加上聯會擁有較為健全完整的組織架構,在社區深耕工作服務多年,與社區基層緊密聯系及建立深厚交情。此外,在港閩籍鄉親又超過百萬人,人口比例佔了香港總人口的七分之一,即每七名港人就有一位福建人。因此,我建議第三界別的基層界及第四界別的地區組織代表界,最好有福建聯會的選委代表。
為了適應新形勢的新需要,未來福建人除了參與選委會之外,筆者也建議在香港特區各個政權的架構裏面,包括在行政會議裏面、立法會裏面,甚至問責官員裏面,都最好有福建人的聲音,期望為在港逾百萬閩藉鄉親增加發聲和提供服務的機會,以及能夠更進一步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以及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繼續作出積極的貢獻。
另外,目前選舉委員員界別和立法會功能界別採用團體票和個人票兩種投票方式,有些界別只採用一種方式,有些則兩者混合採用。全國人大重新構建選委會後,第二界別(專業界)的三百個議席,包括會計界、醫學界、衞生服務界、教育界、法律界、資訊科技界及新調撥過來的社會福利界等行業的專業人士,假如仍按以往採用個人票,筆者擔心第二界別(專業界)的三百個議席會再落入反中亂港分子的袋中,亦無法落實愛國者治港。中央花盡力氣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及重新構建選委會,就是希望香港能夠長期繁榮穩定,因此強烈建議第二界別(專業界)的投票方式,應該全部改為團體票的投票方式,以堵塞這個可以預見的重大漏洞。
至於近日有人提議應委任退休終審法院法官和立法會前主席等人士,主持負責審查候選人資格的「資格審查委員會」,筆者不同意這個提議,並認為應交由熟悉《基本法》、國家憲法、港區國安法及熟悉兩地法律和國情的人士擔任,包括港區全國政協副主席、港區全國人大常委、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正副團長、港區全國政協常委若干位召集人及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等,這些人士於法於理於情三者兼備,是較為穩妥的人選和做法。
施榮忻
香港菁英會創會兼榮譽主席
香港福建社團聯會副主席兼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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