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向外媒呼籲制裁香港 黎智英加控勾結外國罪

2020-12-1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涉欺詐正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押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懷疑早前在社交媒體撰文,並接受外國傳媒訪問,公開呼籲外國制裁香港,經警方國家安全處調查後,黎昨被加控《港區國安法》第二十九條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成為本港首名被控此罪的人士,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黎智英今年先後在社交平台與多名海外人士及前官員對談,當中在上月與以色列前副總理夏蘭斯基的談話內容,可能被指涉及勾結外國勢力,他亦透過直播詢問前美國陸軍四星上將和副參謀長傑克基恩(Jack Keane),指港人如何吸引下屆美國政府注意,獲對方回應應該繼續為香港發聲,兩人更希望拜登政府上台後會強勢對抗中國。

據了解,黎智英更懷疑在Twitter帖文及接受外國傳媒訪問,內容提及呼籲外國抵制香港,並制裁香港官員。警方國安處經進一步調查後,昨在黎智英被還柙的第九天,加控他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預料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今年八月十日,國安處出動逾二百警力搜查壹傳媒大樓及黎智英住所,檢走約三十箱證物及多個伺服器離去,同日拘捕黎智英、其兩子黎見恩及黎耀恩、壹傳媒行政總裁兼《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壹傳媒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壹傳媒動畫公司總經理吳達光,以及懷疑「我要攬炒」組織成員及相關人士。

當中黎智英被指涉嫌違反《國安法》中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懷疑透過本地及海外戶口等多種方式,資助「我要攬炒」 推動外國對香港制裁及封鎖,金額逾百萬元,當時他獲准與其餘被捕人保釋。

至本月二日到警署報到時,黎智英、周達權及黃偉強被落案控告一項欺詐罪,被通宵扣查至翌日(三日)早上,並直接押解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控罪指三人涉嫌隱瞞科技園公司及違反租契,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使用價值五點一六億港元將軍澳工業邨的地段,《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黎智英保釋,將他還押到荔枝角收押所,案件明年四月十六日再次提訊,黎智英下周二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由指定的高院「國安法官」李運騰處理。

《港區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旦案件涉及三項情況,包括涉及外國勢力介入,港府管轄確有困難,港府可提出由駐港國安公署行使管轄權,並交由內地審理。而任何人一旦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或串謀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即屬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量刑起點是三年,如果罪行嚴重,會被判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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