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沖劑郵包藏千萬元海洛英
2020-12-12 00:00
被捕十九歲青年,報稱無業,他不肯透露為多少報酬協助收取毒品,昨日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海關目前仍在追緝幕後人士,並追查毒品在本港市場的流向。
海關毒品調查科(機場調查課)調查主任向秉龍表示,本周三(九日),機場關員在例行抽查兩件從馬來西亞抵港、報稱為飲品沖劑的空運郵包,透過「X」光檢查發現郵包影像可疑,於是打開進一步檢查,揭發三十包錫紙包裝棗類及香蕉飲品沖劑內,有十四包共重七公斤海洛英,市值一千萬元。海關經調查後前日扮作送貨工人,於屯門區拘捕該名收貨青年。
向指出,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不要接受任何人士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切勿於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貿然協助他人運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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