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DQ法律基礎穩固 鄭若驊:權力來自中央

2020-11-1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特區政府按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宣布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梁繼昌四名民主派議員經「依法認定」後,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說,中國是單一體制的國家,權力來自中央,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具備了穩固的法律基礎,被DQ四人在原定立法會選舉被裁定提名無效,根本不能參加選舉,更談不上出任立法會議員。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有關決定為議員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而需承擔的後果,定下明確規定,有利維護國家安全、確保香港特區長治久安,是民心所向。

鄭若驊昨發表網誌,指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具備了穩固的法律基礎,並列舉四點法律基礎,包括是根據《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港區國安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等作出,據此,「一些因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為的人士,根本不可能真誠地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沒有符合出任立法會議員的法定要求和條件,沒有出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鄭若驊說,若然不是今年出現因延後選舉這特殊情況,被DQ的四人已經在原定立法會選舉被裁定提名無效,根本不能參加原定的立法會選舉,更談不上出任立法會議員,因此特區政府面對這個特殊的憲制秩序的問題,向中央提出請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

她又指,中國是單一體制的國家,權力來自中央,當需要處理涉及憲制的問題時,理所當然是由人大或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行使權力,作出法律決定或制定法律文書,提供具約束力的法律基礎。她稱,自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後,特區政府已在處理本地立法工作,律政司一直積極配合,務求令特區政府可以更準確履行憲制責任。

李家超亦在網站發文,他全力支持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為立法會議員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這法定要求所需承擔的後果,定下明確規定,有助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有利維護國家安全,確保香港特區長治久安,維護香港長遠利益,意義深遠。

他說,立法會議員是香港特區公職人員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真誠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他續指,對從政者作出真誠誓言的要求,不是中國或香港特區獨有,其他國家也有此要求,這是國際公認的,「試問有何國家會接受由分裂國家、顛覆國家主權或要求外國干預內部事務、損害國家利益的人當議員?不符合誓言的法定要求的議員,必須承擔其後果,這是任何一個法治社會的基本準則。」他強調,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合憲、合法、合理的,完全符合《基本法》的相關規定,「有關決定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確保香港繁榮穩定,進一步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是民心所向。」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