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惑包圍新屋嶺 「金正恩」判社服令
2020-11-04 00:00
黃官昨稱,被告在帖文中虛構了一名「黑警同學」酒後吐言,試圖讓消息增加可信性,故法庭不接納被告只是發布未經查證的消息。黃官形容本案案情嚴重,惟其帖文雖然有人轉發或讚好,但更多網民是抱懷疑態度,要求被告查證及與他對罵,可見帖文誇張失實是顯然易見,效用不高。被告亦無在帖文提及包圍新屋嶺的方法及時間,沒有引來暴力行動。加上被告已還柙十四天,所以決定判處社會服務令。
辯方大狀林凱欣昨求情指,被告被捕後已停用facebook,並主動尋求社工協助,其家人亦給予支持。他已吸取教訓,對案犯案展現出悔意及反省,並願意接受社服令,作為對社會的賠償。
案件審訊時透露,被告去年九月以「金正恩」作為facebook帳戶的名字,在群組「不翻牆很難,很難不翻牆」上發布帖文,聲稱「有一個黑警的舊同學酒後說出」,有扣留在新屋嶺的女示威者被「黑警」注射鎮靜劑藥物後,再性侵及輪姦;男示威者則「被逼觀看女示威者受辱過程,再給活生生打死」,呼籲「全民包圍新屋嶺,救出義士才是重中之重,人命沒了就是沒了。」
惟他自辯直認虛構消息,稱因對被捕人士被毆、有不明來歷的浮屍及跳樓事件等報道感到「好嬲」,又痛恨新屋嶺這地方,想引起更多人關注事件及「呃like」。他又指,當時相信有人在新屋嶺被打死或性侵,惟但被捕後未看到其他證據,現已不再相信。
根據法例,被告干犯的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監五年;經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年。案件編號:西九龍刑事三九三二——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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