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英申覆核促公開失當教師及校名

2020-10-01 00:00

前特首梁振英(左)成立的「803 基金」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下令教育局公開行為失當教師、學校等資料。
前特首梁振英(左)成立的「803 基金」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下令教育局公開行為失當教師、學校等資料。

(星島日報報道)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前香港特首梁振英成立的「八〇三基金有限公司」,今年二月去信要求教育局公開已被裁定專業操守失當的教師姓名、涉事學校名稱以及案件情節等資料,惟教育局僅提供調查投訴個案數目,兩度拒絕公開教師學校名稱,以防造成「標籤效應」或對教師及學校施加過度壓力。「八〇三基金」質疑教育局局長無視家長及公眾的知情權,認為教育局應告知公眾哪些學校的教師違反專業操守,好讓家長好好考慮會否讓子女入讀相關學校。「八〇三基金」昨午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希望推翻教育局的決定,並要求法庭命令教育局須公開上述資料,成為本港首宗前特首控告政府部門的案件。

申請人為「八〇三基金有限公司」,答辯人為教育局局長。「八〇三基金」在申請書中表明,教育局去年六月至今年六月共接獲並處理二百二十二宗與教師專業操守有關的投訴,基金今年二月透過律師以《公開資料守則》為理據,向教育局申請包括已被裁定專業操守失當的個案數目、教師姓名及其任教學校名稱、教師違反專業操守的性質、教育局就有關個案的調查結果,以及教育局裁定教師專業操守失當的後續行動,如發出書面勸喻、口頭提示、取消教師資格等資料。

教育局今年三月回信稱,局方自去年六月起已完成跟進三十九宗,教師因反修例風波而被裁定專業操守失當的個案,教育局共發出十三封譴責信、四封警告信、九封勸喻信,亦向十三人作出口頭提醒,但卻拒絕提供教師姓名、任教學校名稱、有關個案的調查結果及後續行動,局方指有關資料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保障,而且披露該等資料對公眾的利益會並不超過將資料保密的公眾利益。

基金今年五月再去信教育局反駁指,披露有關資料對公眾的利益會超過將資料保密的公眾利益,並指出不公開專業操守失當的教師資料會對本港青少年造成持久的傷害,故要求內部審查其決定。教育局經過內部審查後在今年七月三日回信指,仍堅持拒絕公開教師姓名及其任教學校名稱等資料,以免造成「標籤效應」,破壞教師及學校對教育局的信任,或令政府面對違反保密責任的法律風險。

「八〇三基金」指根據《公開資料守則》,可拒絕披露資料須經過「傷害或損害測試」,有關部門須考慮披露資料的公眾利益是否超過可能造成實質或預期的傷害及損害,當沒有法定限制禁止披露資料時,一旦披露所索取的資料明顯符合公眾利益,並且有關的公眾利益已超過對政府或任何其他人可能造成的傷害或損害,部門便不應拒絕披露有關資料。

教育局認為披露資料會面對負上法律責任的風險,例如被控違反保密責任,基金則認為教育局想法出錯,局方拒絕披露資料以防造成「標籤效應」的說法片面,沒有仔細考慮須為學生確保高品質教育等要素。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教師的一言一行對學生成長影響深遠,家長及社會大眾都對教師的專業操守有很高的期望。因此,教育局一向致力維護教育專業和學生的福祉,對於每宗涉及教師失德或違法的個案,都會按照《教育條例》和既定程序認真和嚴肅處理,並在查明屬實後作出適當懲處,不枉不縱。由於八〇三基金已就其倡議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教育局現階段不會作出評論。

案件編號:高院憲法及行政訴訟一九六九——二〇二〇。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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