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離場抗議中西區區會越權

2020-10-0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昨派代表出席中西區區議會會議,其間主席鄭麗琼指早前通過臨時動議,禁止兩名警務人員出席,要求該兩人離開,警方代表集體離場抗議後召開記者會,直斥對方及其他區議員多番刁難及侮辱,強調區議會沒有權力禁止政府部門代表與會,動議屬於越權,又重申警方願意出席溝通,但前提是互相尊重。

西區警區指揮官黃少卿總警司昨表示,本年五月二十八日,中西區區議會正跟進西區警察宿舍重建項目進度,席間有議員多次提出毫無事實根據的指控,又出言冒犯警員,甚至捏造事實,刻意中傷警隊,隨後有議員提出拆卸西區警署的臨時動議,她要求發言反對動議,但被主席鄭麗琼禁止及進行表決,警方代表不滿離場,區議會其後單方面通過另一臨時動議,禁止她和西區警區警民關係主任余剛將來出席任何會議,事後政府去信向鄭指出動議越權及有違常規。

黃少卿說,她和余剛等警方代表昨再出席該區議會會議,但甫開始,鄭麗琼與數位區議員多番刁難及侮辱,指已通過有關動議,要求他們兩人離場,顯然漠視政府勸告,警方代表別無選擇下離場抗議。

黃又稱,區議會良好運作有賴議員及政府部門通力合作,在互相尊重的原則下溝通,因此再次希望鄭秉正處理議會事務,尊重各政府部門代表言論,切實執行區議會及轄下成員的操守指引。

被問及為何堅持出席會議,黃解釋,區議會沒有法律權力禁止政府部門代表出席,警方亦希望與區議員等持份者商討區內事務,為居民福祉辦實事。

對於昨日該區議會其中一項議程是譴責警方疏忽職守,拒絕出席會議,黃澄清會議分為大會及分組委員會,警方出席了所有大會,至於小組會議,無論上屆及今屆區議會,警方均持同一態度,如涉及警務事項,警方會盡量出席,但因有其他工作,需按優先次序處理,若未能派代表出席,必定以書面提供足夠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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