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遞員認六項刑毀候判

2020-09-0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五十三歲速遞員李俊賢去年反修例運動爆發前,五度在港島及新界多處的外牆、配電箱、圍欄等公共設施上,用噴漆寫上「林鄭下台」及「赤蛾禍港」等字句,並於本年三月在行政長官辦公室外潑黑色墨水。昨在東區法院承認六項刑事毀壞罪,將於本月十七日判刑,期間須還押監房看管。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一八三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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