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周庭涉違國安法「報到」准續保

2020-09-02 00:00

黎智英下午到旺角警署報到。
黎智英下午到旺角警署報到。

(星島日報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十人上月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捕及獲准保釋,昨到警署首次報到,除早前擬棄保潛逃台灣時在內地落網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以及改期報到的黎智英長子黎見恩外,其餘八人昨亦陸續到警署報到,當中黎智英逗留警署六小時才離去。據悉,眾人獲准續保三個月,須於十二月再到警署報到。

警方上月十日以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欺詐」等罪名,拘捕黎智英、其兩子黎見恩及黎耀恩、四名壹傳媒高層包括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兼前財務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及壹傳媒動畫公司總經理吳達光,以及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李宇軒及李宗澤三名「我要攬炒」成員,當中李宇軒上月二十三日擬經海路潛逃台灣,被內地海警截獲拘捕。

除被扣押的李宇軒,及改期至下周一向警方報到的黎智英長子黎見恩外,其餘八人昨分別現身警署報到,普遍約一小時後獲准離去,當中黎智英在律師何俊仁陪同下,於中午近一時抵達旺角警署報到,逗留近六小時後登上私家車離去,其間未有回應在場記者提問。

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則在下午三時至大埔警署報到,至傍晚六時許離開。她表示,警方要求她重新落口供,惟因案件進入法律程序,不便透露相關內容,十二月二日須再到大埔警署報到,屆時會否被起訴,或期間會否因其他罪名被捕仍屬未知之數,坦言現時心情複雜,「希望屆時成功續保,十二月三日平安度過二十四歲生日。」

周庭透露,上次落口供期間,警方曾展示一份去年於《日經新聞》、以香港眾志名義刊登的廣告,又指警方早前曾到《日經新聞》駐港辦公室調查,擔心《國安法》演變為打壓新聞自由的政治工具。

周庭表示十二月須再到警署報到。
周庭表示十二月須再到警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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