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童及兩男女竹枝擲路軌還柙候判
2020-08-07 00:00
辯方求情時呈上多封求情信,指被告盧佩瑤、十二歲男童及伍瑋浩僅響應網上群組號召犯案,非精心策劃,而涉案竹枝破壞力較金屬工具低,冀法庭輕判。由於伍另涉一宗管有毒品案,將押後求情,而男童的判刑則轉往少年庭處理。
七人依次為中六生王文琦、中大生盧佩瑤、十二歲男童、浸大副學士生伍瑋浩、保險從業員何頌玹、設計師郭力豪及電器技工呂駿豪。眾人除呂外,均被控一項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罪,指他們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將一些竹枝放在或投擲在港鐵東鐵線大埔墟至大學站之間的鐵路。其中王、何及郭否認控罪;呂另否認管有萬用刀、錘、鉗及鏍絲批。
另外,盧、男童及被捕後一直還柙至今的伍瑋浩均承認上述控罪中的交替控罪,即危及他人安全罪。盧及男童另承認抗拒警員Y及咬傷警員X的手指;至於男童及伍面對的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均獲撤控。
案情指,當日清晨約四時,有警員目睹約六名黑衣人將竹枝投擲在鐵路上,警員見狀大聲喝止,有人聞言後即稱「有PoPo,咪X再掟啦!」眾人放下手中物後,向吐露港方向逃去。案件編號:粉嶺刑事五〇〇〇——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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