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童及兩男女竹枝擲路軌還柙候判

2020-08-0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七名年屆十二至二十七歲的男女疑於去年響應Telegram群組號召,在大埔向路軌擲竹枝,圖癱瘓交通。其中四人昨於粉嶺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暫訂於下月十八日作預審;其餘三人、包括一名十二歲男童則承認危及他人安全及襲警等罪,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獲撤控。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下令先索取一系列報告,押後至本月二十四日判刑,其間各人還押監房。蘇官聽畢陳詞後問及群組負責人是誰,又稱辯方若得悉詳情,有責任協助控方及警方將主腦繩之於法。

辯方求情時呈上多封求情信,指被告盧佩瑤、十二歲男童及伍瑋浩僅響應網上群組號召犯案,非精心策劃,而涉案竹枝破壞力較金屬工具低,冀法庭輕判。由於伍另涉一宗管有毒品案,將押後求情,而男童的判刑則轉往少年庭處理。

七人依次為中六生王文琦、中大生盧佩瑤、十二歲男童、浸大副學士生伍瑋浩、保險從業員何頌玹、設計師郭力豪及電器技工呂駿豪。眾人除呂外,均被控一項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罪,指他們於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將一些竹枝放在或投擲在港鐵東鐵線大埔墟至大學站之間的鐵路。其中王、何及郭否認控罪;呂另否認管有萬用刀、錘、鉗及鏍絲批。

另外,盧、男童及被捕後一直還柙至今的伍瑋浩均承認上述控罪中的交替控罪,即危及他人安全罪。盧及男童另承認抗拒警員Y及咬傷警員X的手指;至於男童及伍面對的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均獲撤控。

案情指,當日清晨約四時,有警員目睹約六名黑衣人將竹枝投擲在鐵路上,警員見狀大聲喝止,有人聞言後即稱「有PoPo,咪X再掟啦!」眾人放下手中物後,向吐露港方向逃去。案件編號:粉嶺刑事五〇〇〇——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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