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國安法》實施首日十人涉案

2020-07-0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港區國安法》正式實施後,逾萬名反對立法的示威者昨參與「七‧一」違法遊行,眾人在銅鑼灣聚集叫喊「香港獨立」等違法口號,防暴警員施放胡椒球彈、催淚彈和出動水炮車驅散人群,並採取拘捕行動,其間有示威者接連襲警,導致七名警員受傷,警方其後步步推進驅散示威者,合共拘捕約三百七十人,並首度引用該條新法例,扣查當中十名涉嫌藏有或展示「港獨」旗幟或標語的人士,其中九人或將面臨至少三年牢獄之災。

民陣七一遊行遭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但不少反對《港區國安法》、堅持「五大訴求」的示威者揚言繼續「上街」,消息稱警方基於近期參與示威人士,僅剩一些較暴力的「死硬派」,於是派出大批防暴警察,昨晨開始在銅鑼灣一帶高姿態戒備及巡邏,示威者則於中午十二時後在崇光百貨附近聚集,部分人大喊「香港獨立」口號,警員首次舉起紫色旗幟警告後,勒令泛民街站人員撤走,不久施放胡椒噴劑和帶走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和陳志全等人。

警方為阻遏示威者聚集,不斷截查疑人,當中包括國家安全處警員,有警員昨午一時許在百德新街截查一名男子,搜獲寫有「香港獨立」的旗幟,雖然該四隻大字之前寫了字體極細小的「不要」兩字,警員以其涉嫌宣示「港獨」意圖明顯作出拘捕,令他成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首名被捕者。

多名示威者隨後亦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包括在東角道展示「香港獨立」標語的婦女,在利園山道揮動港獨旗的十五歲少女,以及在羅素街近堅拿道東遭警員截查、藏有「民族自強、香港獨立」標語的兩名三十六歲女子,還有在高士威道被警員搜出藏有「港獨」旗幟的二十六歲男子。

上萬名不理會警方勸告離去的示威者,昨午約三時則在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等人帶領下,佔據軒尼詩道馬路遊行,隨後轉入杜老誌道,防暴警在水炮車射水協助下進行驅散,人群見狀分散,一隊前往灣仔,一隊前往炮台山,警方亦步亦趨,逐步將佔據馬路人群驅散,但部分人逃離期間進行破壞,其中有人在灣仔皇后大道東及銅鑼灣高士威道掘起路上磚頭,並拆毀路邊鐵欄扔出馬路,也有人在灣仔多條馬路放置塑膠管穿起的鐵釘。

示威者不久「裝修」波斯富街西餅店和英皇道咖啡店,速龍小隊趕至波斯富街時更被群眾包圍,於是施放催淚彈。入夜後,有人在禮頓道馬路燃燒紙皮, 有人向波斯富街西餅店投擲汽油彈,亦有人將大量印有不同警員個人資料的紙張,散落在時代廣場二樓大堂,防暴警趕至發射胡椒球彈及拘捕多人,及後灣仔集成中心外有紙箱傳出巨響及冒出白煙。警員持續驅散後,港島市面約於昨晚十時回復平靜。

警方表示,截至昨晚十時共拘捕約三百七十人,當中十人(六男四女)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另外,對於首名持有「香港獨立」旗幟被捕人士,以極細小字體寫上「不要」兩字,有律師質疑,若他拒絕港獨應棄旗,而且身穿寫有反修例口號的衣服,意圖明顯,有機會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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