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運在囚男口罩 區議員等三人被捕

2020-06-25 00:00

涉案元朗區議員方浩軒。 
  
涉案元朗區議員方浩軒。   

(星島日報報道)荔枝角收押所有還柙人士疑不滿政府供應口罩品質,企圖把口罩交給探訪者,準備「大做文章」攻擊政府,懲教署透過「天眼」監視後通知警方,拘捕三人助查,包括到收押所探訪的區議員及其助理,以及還柙犯。

被捕三人分別二十四歲元朗區議員方浩軒,二十一歲姓蔡助理及三十九歲收柙犯吳X豪,同涉嫌「將未經授權物品引進監獄」被捕。警方指就今次個案而言,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三年。案中的吳,與家人同住青衣長安邨,報稱貨倉職員,涉去年十月元朗一間酒樓投擲汽油彈,十一月元朗橫洲一停車場外攜有四個汽油彈及於橫洲一家貿易公司貨倉管有汽油等,一直還押荔枝角收押所。

深水埗警區重案組女偵緝督察陳文靜稱,警方前午三時接獲懲教署轉介,指署方在閉路電視片段發現,有人以公務探監為名於探訪在囚人士期間,企圖將一個透明包裝膠袋偷運出收押所,內有一個政府派給在囚者使用口罩,警方其後拘捕涉案三人。

根據懲教署記錄,暫顯示該區議員僅一次探望涉案在囚者。陳續說,警方在調查過程中,有理由相信涉案者對政府派給在囚者口罩有意見,但警方不會揣測其背後動機及意圖,只著眼政府派發在囚者物品是受嚴格規管。

懲教署總懲教主任(審核及保安)馮振遠解釋,公務探訪必須事先申請,一般是律師、公職或紀律部隊人員,獲批後相關人會在獨立房間見面,內有桌子方便交收或簽收文件;有別於一般探訪房間,此類房間無玻璃阻隔雙方,但因應疫情現時有一塊屏障遮擋。

懲教署發言人稱,現時署方每天派發口罩給懲教人員及在囚人士使用,有關口罩由物流署供應。此外,探訪者亦可透過探訪交入口罩,再交給在囚者使用,若在囚者就服刑期間待遇有所不滿,可向前線人員反映作出跟進或申訴。

警方展示政府派給在囚人士的同類型口罩。
警方展示政府派給在囚人士的同類型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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