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不要逼阿爺再出手
2020-06-25 00:00「港區國安法」一出,市面的確平靜了不少。近日與政圈、傳媒朋友聚頭,話題都是在「估」條例有甚麼法寶,有些人希望可以「辣」些,以震懾「港獨」仔;有些人希望點到即止;還有終日指指點點的反對派,批評「中央直送」沒有諮詢是不尊重「一國兩制」、又說擔心法官由特首委派令特首「大晒」;又話憂慮人大隨時會改追溯期云云。政壇高人就笑說,誰埋怨中央沒有尊重「兩制」,誰就得先反省為何二十三年裏沒用好「兩制」的優勢自行立法?為何要逼阿爺出手呢?
政壇高人指出,現時香港的法律工具,未必能夠處理到「港獨」、本土恐怖主義、顛覆國家等問題,中央今次出手其實算是非常溫和,按照現存已公開的框架,可概括分為大小二環,大環主要是牽涉香港的國安案件,一般由特區按最新國安條例及執行機制自行處理。小環就是不涉香港元素但關乎國家層面的國安案子,即是地方層面解決不了的、要所謂「國家隊」對「國家隊」的案子,則交由中央處理。
大律師公會副會長葉巧琦「坦率」承認:「大家都係估啫,憂慮嘅始終會憂慮」,其實就算「港區國安法」正式通過了,相信總有人會從中挑骨頭,甚麼追溯期、「被送中」云云,無論是庸人自擾抑或是故意煽風點火、挑動矛盾,倘若再引發新一波極端恐怖主義或分離主義的暴亂,若某些政客與外國勾結的案情特別嚴重等,香港仍然自己管不好,屆時或許又會「成功爭取阿爺再次出手」,以更嚴厲的條例化解威脅。
攬炒派政客與如李柱銘、郭榮鏗、楊岳橋等近日忽然轉軚表示寧願要《基本法》23條立法,都不要「港區國安法」;其實,他們與其天天在說憂慮國安法和人大會這樣那樣,不如坐言起行,立即推動23條立法,他日發生甚麼,就不用再要阿爺親自再出手喇!
原姿晴(前傳媒人,現任職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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