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員認「起飛腳」襲警候判
2020-06-20 00:00(星島日報報道)大批市民於去年九月廿九日應網上號召到港島區參與大遊行。一名四十一歲男文員於遊行開始時,從後「起飛腳」踢向男警右腰。男文員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警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受現場氣氛煽動才鹵莽犯案,但裁判官錢禮強調,這不是犯案藉口,警方負責維持社會治安,工作艱鉅,市民大眾應予以合作。案件押後至七月十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第一時間坦白認罪,過往沒有案底記錄。事發時他只是受現場氣氛煽動才衝動犯案,並沒有預謀,希望法庭能予以輕判。
案件編號:東區刑事四九八——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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