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員認「起飛腳」襲警候判

2020-06-2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大批市民於去年九月廿九日應網上號召到港島區參與大遊行。一名四十一歲男文員於遊行開始時,從後「起飛腳」踢向男警右腰。男文員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警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受現場氣氛煽動才鹵莽犯案,但裁判官錢禮強調,這不是犯案藉口,警方負責維持社會治安,工作艱鉅,市民大眾應予以合作。案件押後至七月十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情透露,事發當日警員一○八二四穿着制服背心、戴上頭盔及手持警棍,在怡和街英光大廈地下外執勤,大批市民不滿並大聲要求他離開。突然警員感到右腰被踢了一下,轉身即見被告廖德輝靠近在他身後,右腿呈屈曲狀,故認為是被告所為。被告逃走但隨即被截停拘捕,他警誡下保持緘默。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第一時間坦白認罪,過往沒有案底記錄。事發時他只是受現場氣氛煽動才衝動犯案,並沒有預謀,希望法庭能予以輕判。

案件編號:東區刑事四九八——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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