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有汽油彈原料 16歲少女感化一年

2020-06-2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剛踏入十六歲的少女去年國慶前夕,夥同其他示威者在天水圍張貼政治海報時,被警員搜出白電油,玻璃瓶等可用製作汽油彈原料,她早前承認因為「覺得有趣」而犯案,屯門法院裁判官水佳麗考慮少女初犯,學校成績理想,乃判她接受感化一年,水官提醒若少女當時僅「貪得意」而管有一個「完整汽油彈」, 「人生將會從此改寫」,並告誠少女以後若再參與任何社會運動,須跟父母商量。由於少女已滿十六歲,未來將再不會有機會於少年庭處理。

裁判官水佳麗引述少女校內成績報告,對她中三學業成績感到滿意。並提醒她昨將會是她最後一次踏足少年庭,因為她已滿十六歲,以後無論她干犯任何罪行均會在成人庭審理。倘若少女被捕時被搜出一個已製成的汽油彈,法庭將判處少女還柙式的刑罰,水官亦相信少女從近日傳媒報道知悉,法庭對牽涉汽油彈的案件「絕不輕判」。儘管法庭理解近日社會運動對青少年構成衝擊,每天從社交網站平台接收大量相關消息,難免會「心同感受」,但如果少女真的「貪得意」而仿效同輩製造汽油彈,人生將會從此改寫。縱使她未來立意加入護士專業,恐怕亦會夢碎。

既然少女在求情中表示自己僅會透過「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手段參與示威活動,水官提醒她就不應該當日使用暴力,行動前須懂得分辨後果。水官又強調任何法庭「不討論政治,黃藍」,重申每一項決定均不牽涉政治,但社會瀰漫着一種「唔尊重別人」 、「立場先行」的風氣。然而少女當日在天水圍張貼的海報內容顯然不尊重別人,水官着她將心比己,切勿再犯。

另一名十五歲少年於五月亦在少年庭承認在元朗街頭投擲汽油彈。水官參考少年感化官報告後,欣賞他年紀輕輕已立志參選區議員服務社會,稱讚他是一名「優秀嘅細路」,決定採納建議判處他十八月感化。律政司不服刑期過輕,日前已成功向上訴庭申請覆核許可,案件正排期處理。

案件編號:屯門刑事 七○○○一○——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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