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基本法》新教材 指明不应「违法达义」

2020-06-2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经历持续一年的反修例争议,大批未成年中学生违法被捕。教育局昨发表《宪法》的新教学资源,在「人权与法治」的教材援引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讲辞,以及「双学三子」终院上诉判词,指出不能以「公义」之名违法和施行暴力,并要求教师向学生说明表达诉求不应作违法行为。当局强调,学习《宪法》和《基本法》有助学生培养法治精神和守法意识,认清国民身分、明辨是非、正确理解及维护「一国两制」。

新教材名为「《宪法》和《基本法》海报资源套」,就「回归事件簿」、「人权与法治」和「《宪法》和《基本法》」三个主题,各有海报及电脑简报。较瞩目是「人权与法治」部分,教材以详尽篇幅,解释不能以「公义」之名违法和施行暴力,包括引用终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在法律年度开启典礼演辞,指享用或坚持个人权利,不能成为损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财产,或使用暴力的藉口;亦援引律师会会长彭韵僖在同一场合的演辞,「公民抗命绝非纵火、破坏他人财物或伤人的许可证」(详见附表)。

教材亦以终院一八年就「双学三子」黄之锋、罗冠聪、周永康上诉案颁下的判词,解释「以『公义』之名违法的刑责」,指公民抗命要求示威者预期及接受惩罚,行动亦须是和平非暴力;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结不会被宽容,法庭亦有充分理由,将来可判即时监禁的刑罚。新教材亦列出《基本法》与《香港人权法案》相关条文,辅以集会游行须先获不反对通知书、因应新冠疫情的「限聚令」等事例,说明享用权利及自由,同时附有责任。

当局同时罗列各科使用资源套的指引,建议通识教育科教师讲授法治的基本含意,包括「市民在参与表达其诉求的行动时,不应作出任何违法行为」。另外,当局亦推出长逾一百二十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教学资源」,包括《宪法》简史、法律地位和内容结构、与香港特区相关的中央国家机构等章节。

教育局首席教育主任(课程发展)谢婉贞在网上撰文指,新教材旨让教师正确地向学生解说相关的基本概念;强调学习《宪法》和《基本法》,有助学生培养法治精神与守法意识,「在学习中更认清自己的国民身分,明辨是非,正确理解及维护『一国两制』」。她续称,新学年将分阶段推出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网上课程;当局亦会陆续提供相关科目的教学示例,更新及发展视像教材套、线上游戏等教学资源。

教育工作者联会副主席,中学校长邓飞认同当局推出教材,有助师生清晰理解违法的界线,援引判词能体现与时并进,但认为师资培训须相应配合,「否则那么多篇幅由教师自己刨,没有法律概念,亦不知从何看起」。通识教育教师联会主席刘锦辉相信,教材更强调公民抗命或违法达义的代价,有助释除外界对通识教育科的误解,「很多人以为通识科教学生违法,实际我们从来是教导学生守法,即使延伸部分提到公民抗命,亦强调属于特殊情况,以及非暴力、接受惩罚等原则」。

立法会教育界议员叶建源质疑,当局在使用指引的表述否定了「公民抗命」,「我们不应该鼓吹轻易便采取公民抗命,但不应只为政治需要,而抹杀其可能性,学理亦难说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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