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拘9000人 僅1700被起訴

2020-06-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反修例風波自去年六月至今警方共拘捕近九千名示威者,當中超過一千七百人被落案起訴,被捕者當中年紀最小只有十一歲。為應付多不勝數的示威案件,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去年安排「分科五(特別職務)」,專門處理威脅公眾秩序和活動和牽涉電腦網絡罪案,並增派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及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加入「特別職務組」,希望能加速檢控程序,以免將案件堆積。前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不滿律政司在針對示威者投擲汽油彈行為,卻僅以縱火罪起訴示威者,質疑檢控決定過輕,建議律政司可仿效美國當地檢控部門,改以「企圖謀殺」罪起訴。

自去年六月開始有八千九百八十一名男女被捕,當中一千七百人被檢控,其餘逾五千人仍在接受警方保釋候查或「踢保」,只有約一千五百人獲無條件釋放。他們所牽涉的罪行包括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傷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縱火、刑事毀壞、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當中已有一百人承認控罪或經審訊後被定罪,其中上月初承認參與金鐘六月十二日暴動的二十二歲救生員冼嘉豪,被判處最長刑期四年,其次是承認去年八月在私家車內藏有六枚汽油彈的六十一歲居堔圳香港男商人程偉明,被判囚十四月。此外,共有六十三名男女獲控方以簽保守行為了事,三十六人獲律政司撤控。

被捕人數在三十歲以下約有五千六百人,約相等總人數八成,當中三千六百人為學生,佔總被捕人數四成。大專生佔一千九百七十人,以理工大學學生被捕人數最多,其次是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至少有五百七十名被捕示威者來自以上三間院校。至於中學生和小學生當中,分別有一千六百名和八名人士被捕。此外,分別有五名立法會議員和四十二名區議員被捕,約有二十五名紀律部隊人員被捕,另有十二人來自其他政府部門。

比較本年二月初當時有七千三百人被捕,一千一百人被檢控,現時被捕人數已增加超過一千五百人,但新落案起訴僅約有六百人,有法律界人士批評律政司檢控效率未如理想,導致案件積累過多。刑事檢控科去年起擴充「分科五(特別職務)」人手,應付壓力。

除了被指檢控過慢,前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亦不滿律政司以過於輕微的控罪起訴示威者。他援引外媒報道,指美國示威浪朝中一對廿七和廿一歲美籍姐妹因涉嫌在紐約博物館外,向警車投擲汽油彈被控四項企圖謀殺,而當時警車內一共有四名警務人員。江樂土認為律政司可參考美國做法,針對示威者向警署投擲汽油彈的行為,一律以企圖謀殺起訴他們。萬一有警務人員因此葬身火海殉職,唯一合適的控罪只會是謀殺,故此以企圖謀殺起訴投擲汽油彈的示威者並不為過,企圖謀殺一經定罪,刑期最少十年。律政司以更嚴重的控罪起訴暴力示威者,提高法庭可判處最高刑罰的上限,有助法庭透過判刑阻嚇其他示威者干犯同類案件。

至於示威者向公共物品投擲汽油彈行為,江樂士亦表示律政司可考慮在縱火罪之上,加控他們刑事毀壞罪。當被告兩項罪名均被定罪,法庭有機會為加強阻嚇性而下令兩罪刑罰分期或部分分期執行。法庭屢強調牽涉汽油彈的案件均屬嚴重,西九龍法院裁判官羅德泉,上月中判處承認去年萬聖節,管有五支汽油彈的張潤衡表弟李開正時,形容汽油彈只有攻擊用途「殺傷力唔使我多講」。

另外,根據警方提供的記錄,警方自去年六月九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於各區示威活動中一共使用十九發子彈,逾一萬六千二百二十三枚催淚彈,一萬零一百○八枚橡膠彈,以及二千零三十三枚布袋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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