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拘9000人 仅1700被起诉

2020-06-0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反修例风波自去年六月至今警方共拘捕近九千名示威者,当中超过一千七百人被落案起诉,被捕者当中年纪最小只有十一岁。为应付多不胜数的示威案件,律政司刑事检控科去年安排「分科五(特别职务)」,专门处理威胁公众秩序和活动和牵涉电脑网络罪案,并增派副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及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加入「特别职务组」,希望能加速检控程序,以免将案件堆积。前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不满律政司在针对示威者投掷汽油弹行为,却仅以纵火罪起诉示威者,质疑检控决定过轻,建议律政司可仿效美国当地检控部门,改以「企图谋杀」罪起诉。

自去年六月开始有八千九百八十一名男女被捕,当中一千七百人被检控,其馀逾五千人仍在接受警方保释候查或「踢保」,只有约一千五百人获无条件释放。他们所牵涉的罪行包括参与暴动、非法集结、伤人、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普通袭击、纵火、刑事毁坏、袭警、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藏有攻击性武器。当中已有一百人承认控罪或经审讯后被定罪,其中上月初承认参与金钟六月十二日暴动的二十二岁救生员冼嘉豪,被判处最长刑期四年,其次是承认去年八月在私家车内藏有六枚汽油弹的六十一岁居堔圳香港男商人程伟明,被判囚十四月。此外,共有六十三名男女获控方以签保守行为了事,三十六人获律政司撤控。

被捕人数在三十岁以下约有五千六百人,约相等总人数八成,当中三千六百人为学生,占总被捕人数四成。大专生占一千九百七十人,以理工大学学生被捕人数最多,其次是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至少有五百七十名被捕示威者来自以上三间院校。至于中学生和小学生当中,分别有一千六百名和八名人士被捕。此外,分别有五名立法会议员和四十二名区议员被捕,约有二十五名纪律部队人员被捕,另有十二人来自其他政府部门。

比较本年二月初当时有七千三百人被捕,一千一百人被检控,现时被捕人数已增加超过一千五百人,但新落案起诉仅约有六百人,有法律界人士批评律政司检控效率未如理想,导致案件积累过多。刑事检控科去年起扩充「分科五(特别职务)」人手,应付压力。

除了被指检控过慢,前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亦不满律政司以过于轻微的控罪起诉示威者。他援引外媒报道,指美国示威浪朝中一对廿七和廿一岁美籍姐妹因涉嫌在纽约博物馆外,向警车投掷汽油弹被控四项企图谋杀,而当时警车内一共有四名警务人员。江乐土认为律政司可参考美国做法,针对示威者向警署投掷汽油弹的行为,一律以企图谋杀起诉他们。万一有警务人员因此葬身火海殉职,唯一合适的控罪只会是谋杀,故此以企图谋杀起诉投掷汽油弹的示威者并不为过,企图谋杀一经定罪,刑期最少十年。律政司以更严重的控罪起诉暴力示威者,提高法庭可判处最高刑罚的上限,有助法庭透过判刑阻吓其他示威者干犯同类案件。

至于示威者向公共物品投掷汽油弹行为,江乐士亦表示律政司可考虑在纵火罪之上,加控他们刑事毁坏罪。当被告两项罪名均被定罪,法庭有机会为加强阻吓性而下令两罪刑罚分期或部分分期执行。法庭屡强调牵涉汽油弹的案件均属严重,西九龙法院裁判官罗德泉,上月中判处承认去年万圣节,管有五支汽油弹的张润衡表弟李开正时,形容汽油弹只有攻击用途「杀伤力唔使我多讲」。

另外,根据警方提供的记录,警方自去年六月九日至五月三十一日,于各区示威活动中一共使用十九发子弹,逾一万六千二百二十三枚催泪弹,一万零一百○八枚橡胶弹,以及二千零三十三枚布袋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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