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港區國安法」不影響市民自由

2020-05-2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特首林鄭月娥在北京出席全國人大會議後,昨晚趕回本港,即召集各司局長、行政會議成員、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等三十二人集體會見傳媒,她表明,本港出現愈見明顯的危害國家安全風險,暴力不斷升級,但行政立法機關短期內難以完成針對國家安全的法例工作,即就《基本法》二十三條自行立法,中央此時出手,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是有其必要性及緊逼性,政府全力支持,會配合人大常委會完成立法工作,並積極反映香港具體情況。她重申,「港區國安法」草案不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各項權利和自由,相信屆時負責執法的機關主要為香港機關,未來香港執法機關需要強化。

林鄭月娥指,香港亮起了恐怖主義活動的警號,反修例風波涉及的暴力不斷升級,又有人公然侮辱和焚燒國旗、污損國徽、高叫「港獨」口號、衝擊中央駐港機構,並策劃動員所謂「國際連線」、「國際支持」,乞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甚至實施制裁,嚴重觸碰「一國」原則的重要底線,可惜二十三條自行立法因種種原因並無寸進,更被反對派「污名化」。「我都不得不承認在可見的將來,我看不見香港可以很順利自行就第二十三條危害國家安全的各種行為和活動進行立法工作。立法工作不止是行政機關的責任,亦需要立法機關來配合,但我想大家近日也看到,單單一條只是叫市民尊重國歌的《國歌法》都碰到那麼多的問題,至今日仍然可能有很多阻滯。」她形容,全國人大在此時主動出手,「既有必要性,也有緊逼性。」

她又重申,草案只是針對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等四項活動,期望市民正面看待港版國安法,直言方案有四大好處,其一是不會影響港人治港;其二是不會改變資本主義及法律制度,外國投資者利益受到保護;其三是立法可以有效防範危害國家安全、組織恐怖主義破壞的行為和活動,使香港成為更安全,更穩定城市,有利加強本地和海外投資者在港營商信心;不會影響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司法獨立亦不受影響。

對於不少外國國會議員、壓力團體,甚至政府高調介入香港事務,「這些中央看得到,我們看得到」,故立法的評估兩地是一致。由於今次立法工作是中央主導,她說在香港不會作公開諮詢,但政府會留意社會的關注及執行上的考慮,向中央反映。

林鄭月娥在召開記者會前曾發出聲明,指草案無修改或排斥《基本法》,政府仍需盡早完成二十三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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