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公園曾向中銀借貸42億
2020-05-23 00:00(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財委會昨日第三度審議海洋公園五十四億元撥款,當局披露中銀香港是海洋公園的主要債權人,二○一六至一九年先後向海洋公園借出三筆共四十二億八千八百萬元商業貸款。有議員批評公園明知無力償還仍繼續借貸發展,園方反駁當時有足夠現金流獲銀行批款。對於有中銀高層是公園董事局成員,被指涉利益衝突;園方昨指該董事加入前,中銀已批出首兩筆貸款,最後一筆商業循環信貸,該名董事有申報利益及避席。三位議員昨分別動議傳召時任官員及銀行代表作供,均被否決,結束會議前仍未表決,下周五財委會繼續討論。
議員朱凱廸質疑海洋公園董事局成員龔楊恩慈是中銀副總裁,動議傳召中銀代表交代;民主黨胡志偉動議傳召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堃、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前旅遊專員鄭汝樺及海洋公園前主席盛智文交代借錢理據;而公民黨譚文豪亦動議傳召前旅遊專員朱曼鈴為何同意「以債蓋債」。三項動議都被否決。
譚文豪批評政府並沒有就三筆貸款做擔保,反問為何要幫海洋公園還債,同時公園的董事局竟然有中銀高層,質疑兩者是否有關聯。海洋公園董事局副主席劉鳴煒指,二○一六年公園財政穩健所以獲批借貸,強調中銀代表在公園董事局有申報及避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指,任何債權上的權益人都可要求清盤,政府要確保公園不會跌入清盤情況。議員梁繼昌就指,清盤適用於一般公司,但海洋公園是法定機構,即使公園清盤,其政府用地亦不會被銀行沒收,而其他公園設施估值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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