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辱警」 通訊局警告 港台叫停《頭條新聞》製作

2020-05-20 00:00

邱騰華一直強調,港台必須全面恪守《港台約章》及確切履行公共廣播機構的責任。
邱騰華一直強調,港台必須全面恪守《港台約章》及確切履行公共廣播機構的責任。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電台節目《頭條新聞》在二月十四日晚播出「驚方訊息」環節,引起社會爭議。通訊管理局昨日指,有關節目接獲逾三千三百人投訴,經審議後裁定有關真實資料的準確性、污衊和侮辱警方等投訴成立,並決定向港台發出警告,敦促港台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港台接受通訊局裁決,向因連串事件引起不滿人士及感到被冒犯的警察致歉,會在播出本季《頭條新聞》後暫停製作,裁決涉及的集數亦會下架。港台工會與管理層見面後說,《頭條新聞》進行檢討後,會在下一季回歸。但港台發言人說,不能說一定回歸。

通訊局昨日裁定,公眾就《頭條新聞》「驚方訊息」環節中,有關真實資料的準確性、污衊和侮辱警方,以及在個人意見節目中表達多方面意見所提出的投訴成立。

裁決內容顯示,留意到「驚方訊息」環節開始時,主持裝扮成警務人員,並以廢物膠袋裹着頸項和雙手,開場時從大型垃圾桶冒出。當局認為,一般觀眾能明顯察覺到這是對警方作惡意描繪,暗示警務人員均被視為廢物,遭人厭惡唾棄,也暗示只有毫無價值的人方會加入警隊,有譏笑所有服務於警隊或有志加入警隊的人之嫌。

雖然通訊局接受節目社政治諷刺節目,以嬉笑怒罵且間中帶有批評的語調或手法揶揄政治或公眾人物,但當局認為上述描繪令整個警隊受到污衊和侮辱,與警方任何具體行為或工作,或公眾對警隊行使職權的關注完全無關。

節目又曾有「醫生呀,你唔夠口罩就早啲出聲吖嘛,衙差大把有得剩」的言論,港台解釋是引述一家傳媒機構的報道,提出警方獲分發較多個人防護裝備。

不過通訊局質疑,有關報道沒有作出任何提述、資料或證據支持警方有過剩外科口罩的說法,而且報道是在港台節目播放後翌日才發布,認為港台不可能在製作前預知報道的詳細內容。局方認為港台未能就言論提供實證,顯示其已盡力確保有關言論真確。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示,港台接連被裁定違反多項守則條文,情況非常嚴重,已嚴正要求港台清楚表明接受通訊局有關裁決及就此致歉。當局亦要求港台檢視有關節目在製作和編輯過程中是否有人員疏忽和失誤,並按檢視結果作出跟進或懲處,以及需要全面檢討節目製作和編輯機制。

港台回應,接受通訊管理局的裁決並嚴肅跟進,會細閱內容備日後製作參考,並向因連串事件引起對港台不滿人士及感到被冒犯的警察致歉。鑑於近月對《頭條新聞》節目之意見反饋海量,港台決定即時展開對該節目的檢討,認真研究在不斷變化的社會環境下如何發展。本季《頭條新聞》播出後會暫停製作,通訊局裁決中所涉及的集數會下架。

《頭條新聞》主持吳志森不同意通訊局裁決,又不同意有人需要懲處,強調過去三十年節目都採用同樣風格諷刺,即使曾批評時任特首董建華發表「施捨報告」及形容為「塔利班政權」都未試過叫停,不明白為何警察不能受批評。他又指,經此一役,即使節目不會「壽終正寢」,若有太多限制禁區,亦會令節目失去靈魂,難以繼續製作。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主席趙善恩亦對通訊局裁決感到非常遺憾,認為裁決內容主觀,重申《頭條新聞》是一個戲謔節目,每位觀眾對其反應不同,若要港台為所有情緒全數負責並不公允。

趙善恩並透露,節目製作人員見到管理層就裁決結果發放的訊息感憂慮,於是昨晚立即與對方會面對話,討論結論是《頭條新聞》完成本季製作後,將有一個大型檢討,檢討後會於下一季繼續製作。但港台發言人說,不能說一定回歸。

港台顧委會主席陳建強指,顧委會對港台收到兩次警告感失望,期望梁家榮有正面回應,不能輕率處理投訴。

《頭條新聞》完成本季製作後,將有大型檢討。
《頭條新聞》完成本季製作後,將有大型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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