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女消防指非禮 總隊目否認九罪
2020-05-05 00:00
五十二歲被告陳耀康被控六項非禮及三項普通襲擊罪,其中一項非禮罪涉及事主Y,其餘八罪均涉及事主X。事主X昨出庭供稱,前年九月二十七日及約在十月間, 被告曾兩度在消防總部通訊中心對她上下其手,包括捏前臂、腰,其中一次更曾輕拍及捏其臀部,並評論「肌肉結唔結實」。事主提到同為十月某日,兩人在茶水間遇見,她即時離開, 惟被告窮追不捨更「揸」其臀部。事主續稱去年二月十八日, 被告下班後更到事主當值的流動指揮車上,坐在其身旁,不停在膝蓋及大腿來回撫摸,更稱「好似真係無咁結實」云云。
至去年三月七日,事主於上環消防局接受訓示時,被告走近並捏其臀部約二十秒。翌日早上事主與另外兩名同事在上環消防局辦公室當值,被告到達辦公室不久就觸碰事主腰及臀部, 事主撥開被告後借故離開到休息室。同月月中,事主與被告及另一同事三人同乘升降機,惟當同事離開後,被告就走近摸事主頭髮、又輕捏下巴。事主步出升降機時,被告又再跟隨並觸碰事主右臀,事主忍無可忍以帽大力撥開被告,着他「唔好再搞」卻反遭對方指責「脾氣咁大」。
直到去年三月二十二日、即事主報案當天,早上換更時被告曾「撩」她的胸圍帶、又趁事主行經時悄聲說「肥咗啊」。事主下班後致電上司投訴被告,上司認為被告行為或涉刑事成分,建議事主報案,繼而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九龍城刑事一八七三——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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